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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第31期)

   2017-07-28 北京市食藥監局908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我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食糖等2類食品100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99批次,不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我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食糖等2類食品100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9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67批次,其中合格樣品6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糖樣品3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北京洞庭眾源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標稱湖北藍天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色深井巖鹽(被抽樣產品涉嫌假冒),不合格項目為碘,經檢測實測值為未檢出,標準值規定為18 mg/kg -33 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經營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經營者進行立案調查,并已將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報了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產品合格信息-20170713-餐飲食品.xls
 
     附表2.產品合格信息-20170713-食糖.xls
 
     附表3.產品不合格信息-20170713-餐飲食品.xls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一、抽檢依據
 
  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碘含量》(GB 26878 -2011)、《糧食衛生標準》(GB 2715-200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
 
  二、檢驗項目
 
  1.食鹽抽檢項目包括鉛、鎘、汞、總砷、亞硝酸鹽、碘等6個指標。
 
  2.米面及其制品(自制)抽檢項目包括鉛、鎘、總砷、總汞、無機砷、甲醛次硫酸氫鈉、二氧化硫殘留量、鋁的殘留量、滑石粉、二氧化鈦、溴酸鉀、苯并(α)芘、黃曲霉毒素B1、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苯甲酸、山梨酸、合成著色劑、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玉米赤霉烯酮等24個指標。
 
  抽檢產品合格信息見附表。
 
  附表:產品合格信息(餐飲食品)
 
  附件2
 
  食糖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一、抽檢依據
 
  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
 
  二、檢驗項目
 
  食糖抽檢項目包括總砷、鉛、二氧化硫等3個指標。
 
  抽檢產品合格信息見附表。
 
  附表:產品合格信息(食糖)
 
  附件3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檢的食鹽的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碘含量》(GB 26878 -2011)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食鹽中鉛、鎘、汞、總砷、亞硝酸鹽、碘,共計6個指標。檢出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碘。
 
  附表:產品不合格信息(餐飲食品)



日期:2017-07-28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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