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產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速凍食品和調味品等4類食品36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65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產制品9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79批次,速凍食品18批次,調味品18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天貓盛耳旗艦店在天貓(網站)商城銷售的標稱廣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古田縣盛耳食品有限公司監制的魷魚,鎘(以Cd計)檢出值為1.5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5mg/kg)高出2倍。初檢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武漢市江岸區樂客多零食坊銷售的標稱天喔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天喔(武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喔魚鮮(鹵甜味)海魚干,鎘(以Cd計)檢出值為0.12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高出20%。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湖北、廣東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福建、湖北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查清入網經營者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3.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5.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6.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7.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8月4日
日期:2017-08-08
一、總體情況:水產制品9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79批次,速凍食品18批次,調味品18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天貓盛耳旗艦店在天貓(網站)商城銷售的標稱廣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古田縣盛耳食品有限公司監制的魷魚,鎘(以Cd計)檢出值為1.5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5mg/kg)高出2倍。初檢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武漢市江岸區樂客多零食坊銷售的標稱天喔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天喔(武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喔魚鮮(鹵甜味)海魚干,鎘(以Cd計)檢出值為0.12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高出20%。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湖北、廣東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福建、湖北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查清入網經營者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3.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5.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6.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7.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8月4日
日期: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