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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青海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食藥監餐〔2017〕132號

   2017-08-10 青海省食藥監局446
核心提示: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提高餐飲業質量安全的工作要求,促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提高餐飲業質量安全的工作要求,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餐飲消費普遍需求,按照省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省局制定了《青海省餐飲服務食品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青海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提高餐飲業質量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省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針對我省餐飲行業存在的無證經營現象嚴重、量化分級工作開展不力、陽光廚房建設緩慢、索證索票和餐飲具清洗消毒不規范等現狀,省局決定在全省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落實《食品安全法》為主線,以保障餐飲食品質量安全為目標,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過程監管,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不斷提高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使廣大人民群眾餐飲消費更安全、更放心。
 
    通過整治和提升,餐飲業經營條件明顯改善,餐飲服務經營者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餐飲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做到“無盲點、無死角、留痕跡”,嚴防發生系統性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
 
    二、整頓任務及措施
 
    (一)強化許可管理,嚴查無證經營
 
    1. 嚴格許可管理。嚴格按照《青海省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服務類)審查細則》規定的條件、法定期限,依法嚴格許可,嚴禁擅自增加與食品安全無關的許可條件,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的經營者,嚴禁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2.確保換證按期完成。 按照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青食藥監食流通〔2017〕62號)文件要求,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特大型、大型、中型、中央廚房、集體配餐、連鎖店等餐飲服務單位在10月份以前完成換證工作;小型及其他餐飲服務單位年底前完成換證工作。
 
    3.妥善解決小餐桌(午托班)無證經營問題。對于因設施、設備及加工制作場所條件所限而無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要和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協作機制,積極會商解決,借鑒西寧市的做法和經驗,對小餐桌(午托班)進行備案管理,加大監管和檢查力度,確保小餐桌(午托班)食品安全。
 
    4.加大對“私房菜”的整治和清理力度。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七部門下發的《關于印發青海省家庭式餐館(私房菜)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全覆蓋、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結合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各項工作,整頓和規范“私房菜”管理,打擊曝光違法犯罪經營行為,全面排查、消除“私房菜”食品安全隱患。
 
    5.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行為。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迅速開展整治行動,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對無證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杜絕無證經營現象。同時,對通過整改達到相關要求的,發放經營許可證,形成疏堵結合的工作機制。
 
    (二)監督落實餐飲經營者主體責任
 
    餐飲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重要內容,是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重要手段。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監督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內部管理。
 
    1. 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臺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采購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抽查,嚴肅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地溝油”等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制品采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劣質乳制品行為。
 
    2. 強化操作過程標準化管理,原料清洗加工過程,餐飲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符合餐飲操作規范,確保生熟分開,加強廚房、就餐區、衛生間環境衛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3.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食堂要設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其它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原料采購、加工操作過程、設施設備、從業人員及健康狀況等實行嚴格管理,嚴控餐飲食品質量安全風險。
 
    4. 加強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并建立培訓和考核檔案。
 
    (三)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管
 
    促進全省餐飲單位能夠嚴格按照消毒規范和程序做好餐飲具消毒工作,加大對餐飲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監督抽驗頻次,西寧市安排1000批次的抽驗任務;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完善措施,確保餐飲具消毒效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懲處采購和使用不合格餐飲具,依法打擊餐飲具不消毒或流于形式、消毒不符合規范等行為,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餐飲業餐具消毒問題,完善監管機制,防止食源性傳染病的傳播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
 
    (四)切實加強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切實加強和推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評定結果信息公示,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按照年初印發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要求,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率達90%;學校食堂量化分級100%達B級。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單位食堂進行“拉網式”檢查,加強動態等級評定,發現餐飲服務單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需要給予警告以外行政處罰的,取消其量化分級等級評定資格并收回等級公示牌。
 
    (五)大力推進餐飲服務陽光廚房建設
 
    1. 全面開展陽光廚房建設。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和引導餐飲單位開展以視頻技術、透明展示、廚房開放日、陽光公示等四種方式為主的陽光廚房活動,提高陽光廚房活動覆蓋面。2017年底前,全省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陽光廚房建設達到80%以上。
 
    2. 開展示范創建。組織開展陽光廚房示范店創建評比活動,推廣示范單位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品牌示范引領作用。
 
    (六)推行餐飲食品監管信息公開
 
    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在消費場所顯著位置,公開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證、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量化分級等級評定結果、“陽光廚房”建設成果;公開網上訂餐餐飲服務單位相關信息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調動廣大消費者參與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省局將統一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大中型規格為1.50m*0.9m,小型規格為1m*0.8m,材料:亞克力; 附件2),各地要按照省局信息公示欄的樣式,并結合當地實際進行修改和完善,對轄區所有餐飲單位、單位食堂的信息公示欄統一進行規范和更換。
 
    (七)加強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監管
 
    1. 加強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省局相關工作要求和部署,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日常檢查、隨機抽查和飛行檢查等重點地區和單位,進一步開展好學校食堂專項整治,在春、秋季學校開學前后,對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2. 規范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要求,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各項制度措施,逐步形成“事前有申報、過程有指導、事后可追溯”的工作機制。
 
    3. 加強群體性就餐場所監督排查。各地要認真開展群體性聚餐場所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監管檔案。強化對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餐飲單位、高速公路服務區、大型餐館等就餐人數較多的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鄉鎮“小餐飲、辦大宴”情況、城鄉結合部“辦大宴”場所;加強對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食品加工制作特別是冷葷涼菜制作、備餐場所、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
 
    (八)加強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關于開展網絡訂餐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青食藥監餐通〔2017〕132號)要求,開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入網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對網絡訂餐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網絡食品經營違反行為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嚴厲查處。同時,要建立定期約談制度,定期約談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交流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動態,督促第三方平臺嚴格履行餐飲服務提供者入網審查義務,確保網絡訂餐依法依規經營。
 
    (九)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預警
 
    1. 加大餐飲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力度。擴大監督抽檢覆蓋面,加強對熟肉制品等風險等級較高的高風險食品監督抽檢力度,重點強化問題發現率、問題食品的查處和追溯情況,開展抽檢結果分析研判,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重點對違法添加罌粟殼、工業明膠,違規使用含鋁添加劑進行抽檢,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
 
    2. 建立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體系。根據不同時段的餐飲消費特點,重大節假日期間的群眾飲食習慣,結合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布餐飲食品安全消費警示,引導人民群眾和餐飲單位安全科學用餐供餐。
 
    (十)強化餐飲經營日常監督檢查
 
    1. 落實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全面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劃片分格、定崗定責、全面覆蓋、權責一致,構建全面覆蓋、分級管理、層層履責、責任到人的監管網絡,全面實施網格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模式。
 
    2. 規范日常監督檢查行為。建立省、市(州)局督導檢查,縣級機構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為重點的監督檢查體系。按照國家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環節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的要求,規范日常監督檢查行為,記錄檢查結果,按要求進行存檔,并向社會公示。
 
    (十一)持續推進餐飲示范創建工作。結合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持續創建一批餐飲安全示范街區、示范學校食堂和示范店,重點推廣示范單位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品牌示范引領作用,提升品牌公眾認知認可度。適時開展創建單位復查,建立示范單位退出機制。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要達到以下標準:街區內餐飲服務基礎好、影響大、餐飲服務單位連片,數量不少于10個;誠信守法持證經營、量化分級管理B級以上單位達到80%以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懸掛100%;實現“明廚亮灶”、等工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店)要達到以下標準:餐飲服務單位誠信守法經營,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實施;嚴格規范從業人員管理,并配備有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使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可追溯率達10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懸掛100%;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培訓證持證率達到100%;量化分級均達到B級以上;全面實現 “陽光廚房”等工作。10月31日前,各地按規定評定后結果上報省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十二)嚴厲打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使用來源不明或死因不明肉類及其制品及消費欺詐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摻假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地溝油”等違法行為。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
 
    (十三)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
 
    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全面開展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要求
 
    專項行動從8月10開始,11月30日結束。
 
    (二)切實落實整頓責任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強化對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頓任務,及時開展督查指導,積極推動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責任的落實,確保整頓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三)強化長效機制建設
 
    要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認真總結整頓工作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績效考評、信用獎懲、社會參與、典型示范、責任追究機制等建設,著力形成激勵與約束、自律與他律、動力與壓力相結合的工作局面,進一步增強監管合力,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
 
    (四)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案件發現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對遲報、瞞報、漏報、謊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加強信息報告和新聞宣傳
 
    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各市、州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每月底向省局報告集中整頓進展動態情況總結和工作開展情況統計表(附件1),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廣泛深入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為整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青食藥監餐〔2017〕132號附件



日期:2017-08-10
 
地區: 青海
行業: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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