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公共衛生部(MOPH)認為有必要修訂MOPH通報(No.196) B.E.2543(2000)-“茶葉”,規定茶葉內酵母菌和霉菌的適當標準。
1、撤銷第6(8)及7(2)項,6(8)由以下內容替代:“(8)酵母菌和霉菌(8.1)第3(3)項規定的超高溫處理(UHT)及消毒茶低于1 CFU(菌落形成單位)/ml;(8.2)除第3(3)項規定的超高溫處理(UHT)及消毒茶外的茶葉低于100 CFU/ml”;
2、撤銷第7項,由以下內容替代:“(2)按標簽內容,溶解的茶葉應具備6(1)(2)(3)(4)(5)(6)(7)(9)(10)(11)和(12)項規定的質量或標準”;
3、第7項應添加第(3)項內容如下:“(3)酵母菌和霉菌低于100 CFU/g 酵母菌和霉菌分析方法應符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線細菌學分析手冊(BAM) (更新版)或等同方法”.
日期: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