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飲料等6類食品18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2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蛋制品4批次,均為合格產品;方便食品8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蔬菜制品2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飲料103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如下:
(一)哈爾濱市南崗區焱隆超市銷售的標稱五大連池五連發礦泉水飲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然(冷泉)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五個樣品的檢測結果分別為:未檢出、110(CFU/250ml)、未檢出、未檢出、120(CFU/250ml)。標準規定為銅綠假單胞菌五次都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二)樺川縣樺悅大潤發超市銷售的標稱集賢縣金海源大豆蛋白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初榨大豆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9.6(mmol/kg)。標準規定為過氧化值≤6.0(mmol/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雙鴨山市尖山區優來客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佳木斯市吉祥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四豐吉祥泉野生藍莓果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823(g/kg)。標準規定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0.65(g/kg)。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42(g/kg)。標準規定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四)寶清縣華友聯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郊區(永紅)農家樂酸菜廠生產的家家旺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3(g/kg)。標準規定為過氧二氧化硫殘留量≤0.1(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五)牡丹江好日子商貿有限公司東丹分店銷售的標稱牡丹江翊博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鏡泊湖天然飲用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32(mg/L)。標準規定為溴酸鹽≤0.01(mg/L)。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六)泰來縣惠美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美之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藍莓果粒果汁飲料,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4(g/kg)。標準規定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七)富拉爾基區福瑪特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藍寶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藍莓(果汁飲料),莧菜紅檢出值為0.10(g/kg)。標準規定為莧菜紅≤0.05(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八)七臺河市新興區林大姐咸菜批發店銷售的標稱雞西市永紅朝鮮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蘿卜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7(g/kg)。標準規定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1.0(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并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產品情況。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不合格產品信息
3. 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日期:2017-09-04
一、總體情況:蛋制品4批次,均為合格產品;方便食品8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蔬菜制品2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飲料103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如下:
(一)哈爾濱市南崗區焱隆超市銷售的標稱五大連池五連發礦泉水飲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然(冷泉)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五個樣品的檢測結果分別為:未檢出、110(CFU/250ml)、未檢出、未檢出、120(CFU/250ml)。標準規定為銅綠假單胞菌五次都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二)樺川縣樺悅大潤發超市銷售的標稱集賢縣金海源大豆蛋白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初榨大豆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9.6(mmol/kg)。標準規定為過氧化值≤6.0(mmol/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雙鴨山市尖山區優來客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佳木斯市吉祥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四豐吉祥泉野生藍莓果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823(g/kg)。標準規定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0.65(g/kg)。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42(g/kg)。標準規定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四)寶清縣華友聯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郊區(永紅)農家樂酸菜廠生產的家家旺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3(g/kg)。標準規定為過氧二氧化硫殘留量≤0.1(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五)牡丹江好日子商貿有限公司東丹分店銷售的標稱牡丹江翊博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鏡泊湖天然飲用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32(mg/L)。標準規定為溴酸鹽≤0.01(mg/L)。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六)泰來縣惠美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美之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藍莓果粒果汁飲料,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4(g/kg)。標準規定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七)富拉爾基區福瑪特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藍寶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藍莓(果汁飲料),莧菜紅檢出值為0.10(g/kg)。標準規定為莧菜紅≤0.05(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八)七臺河市新興區林大姐咸菜批發店銷售的標稱雞西市永紅朝鮮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蘿卜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7(g/kg)。標準規定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1.0(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并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產品情況。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不合格產品信息
3. 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日期: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