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將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主要包括蛋制品、方便食品、罐頭、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9大類。共抽檢182家經營企業(yè)341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337批次,不合格產品4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杭州愷鮮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金貝(食用農產品),鎘的檢出值為2.5mg/kg,標準規(guī)定為≤2.0mg/kg。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小費水產商行銷售的鱸魚(食用農產品),呋喃西林代謝物(SEM)的檢出值為9.4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羅燈水產商行銷售的野生白條(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10.02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何成忠水產商行銷售的鯰魚(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4.80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905
食品抽檢合格-20170905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05日
日期:2017-09-06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主要包括蛋制品、方便食品、罐頭、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9大類。共抽檢182家經營企業(yè)341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337批次,不合格產品4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杭州愷鮮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金貝(食用農產品),鎘的檢出值為2.5mg/kg,標準規(guī)定為≤2.0mg/kg。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小費水產商行銷售的鱸魚(食用農產品),呋喃西林代謝物(SEM)的檢出值為9.4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羅燈水產商行銷售的野生白條(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10.02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fā)市場何成忠水產商行銷售的鯰魚(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4.80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905
食品抽檢合格-20170905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05日
日期: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