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7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是糕點中的月餅。共抽檢11個地市222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220批次,不合格產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海寧市華聯大廈有限公司華聯購物中心超市銷售的桐鄉市屠甸山山休閑食品廠(普通合伙)生產的椒桃月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9.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88%。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寧波市鎮海區招寶山喜福多食品店(江志龍)銷售的浙江湖州月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蘇式月餅(紅豆沙味) 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0.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3.08倍。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湖州、嘉興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食品抽檢合格-20170918.xls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918.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18日
日期:2017-09-18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是糕點中的月餅。共抽檢11個地市222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220批次,不合格產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海寧市華聯大廈有限公司華聯購物中心超市銷售的桐鄉市屠甸山山休閑食品廠(普通合伙)生產的椒桃月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9.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88%。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寧波市鎮海區招寶山喜福多食品店(江志龍)銷售的浙江湖州月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蘇式月餅(紅豆沙味) 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0.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3.08倍。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湖州、嘉興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食品抽檢合格-20170918.xls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918.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18日
日期: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