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5大類食品,包括飲料、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和茶葉及相關制品,共抽檢203批次,其中合格200批次,不合格3批次。
茶葉及相關制品1批次:標示為松溪縣金馬泰茶業有限公司2017年4月8日生產的金駿眉(紅茶),草甘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飲料2批次:1、標示為漳州市永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生產的豆奶飲料,菌落總數不合格;2、標示為廣東正臺南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7日生產的花生奶(純香加鈣),蛋白質不合格。以上不合格樣品的檢驗機構均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表(第36期).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36期).xls
3、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36期).doc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日期:2017-10-16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5大類食品,包括飲料、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和茶葉及相關制品,共抽檢203批次,其中合格200批次,不合格3批次。
茶葉及相關制品1批次:標示為松溪縣金馬泰茶業有限公司2017年4月8日生產的金駿眉(紅茶),草甘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飲料2批次:1、標示為漳州市永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生產的豆奶飲料,菌落總數不合格;2、標示為廣東正臺南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7日生產的花生奶(純香加鈣),蛋白質不合格。以上不合格樣品的檢驗機構均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表(第36期).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36期).xls
3、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36期).doc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日期: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