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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7年第22期)

   2017-10-18 浙江省食藥監局283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主要包括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調味品、飲料19大類。共抽檢337家經營企業736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719批次,不合格產品17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溫州菜籃子錦繡農貿市場秀東生鮮禽肉店銷售的烏雞(食用農產品),尼卡巴嗪標志殘留物的檢出值為1870 ug/kg,標準規定為≤1.0 ug/kg。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二)溫州菜籃子農副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吳玉祥(320724199108164512)銷售的豇豆(食用農產品),甲基異柳磷的檢出值為0.39 mg/kg,標準規定為≤0.01 mg/kg。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
 
  (十七)杭州蕭山新農都物流中心文杰水產商行(朱德國)銷售的鳊魚(食用農產品),孔雀石綠的檢出值為2.64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1011.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71011.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日期:2017-10-18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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