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相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本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以“雙隨機”方式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抽樣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食品相關產品種類,第三季度省級監督抽查共抽取了塑料工具、非復合膜袋、塑料片材、金屬罐、日用陶瓷、玻璃制品等六類產品85批次樣品。具體情況詳見表1。
表1 抽樣情況表
(二)檢驗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的85批次樣品,由相應承檢機構依據國家監督抽查規范、監督抽查細則、產品執行標準進行了監督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不合格率為0%。詳見表2。
表2:監督抽查檢驗情況
(三)區域情況
2017年第三季度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按區域統計情況詳見表3。
表3:監督抽查分區域統計情況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按照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此次雖未發現所抽檢樣品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但通過實施現場抽樣,發現有的企業在質量管理、控制過程中尚存不盡人意之處。主要問題如下:
1.不能及時跟蹤掌握產品標準的變化情況,個別企業存在使用已宣布廢止的產品標準的現象。
2.有的企業,特別是小型生產企業,存在食品包裝產品與非食品包裝產品交叉生產,庫房內擺放混亂,私自改變許可時的狀態等問題。
3、有的企業檢驗設備老化、停用,出廠檢驗落實不到位。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一)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行動的通知》,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開展排查整治,特別是強化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狀況的監管。
(二)落實國家標準。針對部分企業對新標準掌握不全面的問題,各級要按照省局組織的監管人員培訓班上的要求,抓好轄區內的新標準宣貫及培訓工作,督促指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食品接觸材料國家安全標準》(GB4806系列標準)組織生產。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加強對本轄區內獲證企業和非證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23日
日期:2017-10-27
一、總體情況
(一)抽樣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食品相關產品種類,第三季度省級監督抽查共抽取了塑料工具、非復合膜袋、塑料片材、金屬罐、日用陶瓷、玻璃制品等六類產品85批次樣品。具體情況詳見表1。
表1 抽樣情況表
樣品種類 | 塑料工具 | 非復合膜袋 | 塑料片材 | 金屬罐 | 日用陶瓷 | 玻璃制品 | 合計 |
抽樣批次數 | 39 | 29 | 2 | 4 | 6 | 5 | 85 |
(二)檢驗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的85批次樣品,由相應承檢機構依據國家監督抽查規范、監督抽查細則、產品執行標準進行了監督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不合格率為0%。詳見表2。
表2:監督抽查檢驗情況
產品 結果 | 塑料工具 | 非復合膜袋 | 塑料片材 | 金屬罐 | 日用陶瓷 | 玻璃制品 | 合計 |
檢驗批次數 | 39 | 29 | 2 | 4 | 6 | 5 | 85 |
不合格批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不合格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區域情況
2017年第三季度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按區域統計情況詳見表3。
表3:監督抽查分區域統計情況
地市 | 塑料工具(批次) | 非復合膜袋(批次) | 塑料片材(批次) | 金屬罐(批次) | 日用陶瓷(批次) | 玻璃制品(批次) | 監督抽查結果 | ||
總批次 | 實物不合格批次 | 實物不合格率(%) | |||||||
石家莊 | 1 | 1 | -- | -- | -- | 1 | 3 | 0 | 0 |
滄州 | 5 | 10 | 2 | -- | -- | 2 | 19 | 0 | 0 |
保定 | 17 | 10 | -- | -- | -- | -- | 27 | 0 | 0 |
衡水 | 1 | -- | -- | -- | -- | -- | 1 | 0 | 0 |
廊坊 | 6 | -- | -- | -- | -- | -- | 6 | 0 | 0 |
唐山 | -- | 1 | -- | -- | 4 | 1 | 6 | 0 | 0 |
承德 | -- | -- | -- | -- | -- | -- | -- | 0 | 0 |
秦皇島 | -- | 3 | -- | 3 | -- | -- | 6 | 0 | 0 |
張家口 | 1 | -- | -- | -- | -- | -- | 1 | 0 | 0 |
邢臺 | 7 | 3 | -- | -- | -- | -- | 10 | 0 | 0 |
邯鄲 | 1 | 1 | -- | 1 | 2 | -- | 5 | 0 | 0 |
辛集 | -- | -- | -- | -- | -- | 1 | 1 | 0 | 0 |
定州 | -- | -- | -- | -- | -- | -- | -- | 0 | 0 |
合計 | 36 | 29 | 2 | 4 | 6 | 5 | 85 | 0 | 0 |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按照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此次雖未發現所抽檢樣品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但通過實施現場抽樣,發現有的企業在質量管理、控制過程中尚存不盡人意之處。主要問題如下:
1.不能及時跟蹤掌握產品標準的變化情況,個別企業存在使用已宣布廢止的產品標準的現象。
2.有的企業,特別是小型生產企業,存在食品包裝產品與非食品包裝產品交叉生產,庫房內擺放混亂,私自改變許可時的狀態等問題。
3、有的企業檢驗設備老化、停用,出廠檢驗落實不到位。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一)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行動的通知》,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開展排查整治,特別是強化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狀況的監管。
(二)落實國家標準。針對部分企業對新標準掌握不全面的問題,各級要按照省局組織的監管人員培訓班上的要求,抓好轄區內的新標準宣貫及培訓工作,督促指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食品接觸材料國家安全標準》(GB4806系列標準)組織生產。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加強對本轄區內獲證企業和非證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23日
日期: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