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近期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4大類食品,包括:茶葉及其相關制品、乳制品、糕點、水產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速凍食品、蜂產品、罐頭、酒類、飲料、豆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糧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冷凍飲品和餐飲食品,共抽檢760批次,其中合格756批次,不合格4批次。
酒類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廈門市紹江釀酒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產的加飯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蜂產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廈門市采蜂世家商貿有限公司2016年05月16日生產的冬桂花蜜,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建省永泰縣盛興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3日生產的青口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檢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餐飲食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州市鼓樓區郝新平包子店2017年09月11日生產的紅糖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50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50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50期)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日期:2017-12-07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4大類食品,包括:茶葉及其相關制品、乳制品、糕點、水產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速凍食品、蜂產品、罐頭、酒類、飲料、豆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糧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冷凍飲品和餐飲食品,共抽檢760批次,其中合格756批次,不合格4批次。
酒類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廈門市紹江釀酒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產的加飯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蜂產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廈門市采蜂世家商貿有限公司2016年05月16日生產的冬桂花蜜,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建省永泰縣盛興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3日生產的青口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檢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餐飲食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州市鼓樓區郝新平包子店2017年09月11日生產的紅糖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50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50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50期)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日期: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