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1號)等法律法規,現將江蘇省食藥監局組織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告江蘇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21類食品共計577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7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糕點3批次、飲料2批次,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沭陽縣清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清源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1,12,23,8,<1CFU/250mL,標準值n=5,c=0,m=0 CFU/250mL。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宿遷大升純凈水廠生產的康源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15,<1,8,10,<1 CFU/250mL,標準值n=5,c=0,m=0 CFU/250mL。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三)南京春江食品廠生產的豆沙小月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0.673g/kg,標準值≤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1.35,標準值≤1。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南京市溧水區康樂食品廠生產的花餅,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834.27mg/kg,標準值≤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五)鹽城市正林食品有限公司旺盛分公司生產的旺盛糕點(春卷),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1.1g/100g,標準值≤0.25g/100g;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191mg/kg,標準值≤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我局已要求產品生產所在地南京、宿遷、鹽城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市局在食品抽檢情況通告發布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省局反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合格產品信息.xls
3.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
日期:2017-12-21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告江蘇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21類食品共計577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7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糕點3批次、飲料2批次,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沭陽縣清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清源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1,12,23,8,<1CFU/250mL,標準值n=5,c=0,m=0 CFU/250mL。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宿遷大升純凈水廠生產的康源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15,<1,8,10,<1 CFU/250mL,標準值n=5,c=0,m=0 CFU/250mL。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三)南京春江食品廠生產的豆沙小月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0.673g/kg,標準值≤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1.35,標準值≤1。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南京市溧水區康樂食品廠生產的花餅,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834.27mg/kg,標準值≤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五)鹽城市正林食品有限公司旺盛分公司生產的旺盛糕點(春卷),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1.1g/100g,標準值≤0.25g/100g;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191mg/kg,標準值≤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我局已要求產品生產所在地南京、宿遷、鹽城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市局在食品抽檢情況通告發布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省局反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合格產品信息.xls
3.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
日期: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