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酒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調味品、飲料、糕點等7類食品14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調味品18 批次、酒類7批次、蜂產品2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105批次、飲料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糕點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黑龍江省麥葉甜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娜嘉提拉米蘇(蜂蜜口味),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104g/kg,標準規定應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2.19g/kg,標準規定應≤1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19/,標準規定應≤1/。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二)標稱哈爾濱宏濱偉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雪峰蛋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1.19g/kg,標準規定應≤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38/,標準規定應≤1/。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附件3 糕點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 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5 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 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 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3
一、總體情況:調味品18 批次、酒類7批次、蜂產品2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105批次、飲料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糕點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黑龍江省麥葉甜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娜嘉提拉米蘇(蜂蜜口味),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104g/kg,標準規定應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2.19g/kg,標準規定應≤1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19/,標準規定應≤1/。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二)標稱哈爾濱宏濱偉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雪峰蛋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1.19g/kg,標準規定應≤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38/,標準規定應≤1/。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附件3 糕點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 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5 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 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 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