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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食藥監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18年第3期)

   2018-02-07 江蘇省食藥監局749
核心提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19號),涉及我省常熟市宏新淀粉有限公司,現將不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19號),涉及我省常熟市宏新淀粉有限公司,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涉及京東風宸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任丘市樂焙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上海綠苑淀粉有限公司委托(經銷)常熟市宏新淀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小麥淀粉,霉菌檢出值為1.1×102CFU/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0CFU/g)高出10%。上述產品生產日期為2016-04-25,規格型號為450克/袋。
 
  二、風險控制情況。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查,企業共生產上述產品270公斤,除3.6公斤用于抽樣檢驗外,其余均已銷售。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企業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已售的266.4公斤產品全部被企業召回并交由當地監管部門保存。
 
  三、核查處置情況。經企業及當地監管部門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過程中,面粉漿水通過的管道壁未經有效清洗,管道壁上殘留物霉變導致部分批次產品中霉菌指標超標。針對發現的問題,企業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要求當班員工每班結束后必須用清潔的沸開水在管道中高溫清洗、消毒,直至管道出口無面粉漿水流出,每周必須對管道進行的消毒清潔。同時,企業對產品執行標準進行了更新,更換成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淀粉》。當地監管部門后期對企業進行了抽檢復查,抽取的產品經檢測,所檢項目符合相關要求。當地監管部門認為,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霉菌項目不符合GB/T8883-2008《食用小麥淀粉》標準要求,構成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處以沒收不合格精制小麥淀粉266.4公斤、罰款900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18-02-07
 
地區: 江蘇
行業: 認證體系 糧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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