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1號)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局組織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告江蘇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11類食品共計31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12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其中酒類2批次、飲料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產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響水縣爽心泉純凈水廠生產的爽心泉系列飲用純凈水,余氯(游離氯)檢出值0.20mg/L,標準值≤0.05mg/L。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無錫市名順飲用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5cfu/250ml,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值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無錫市眾聯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聯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54cfu/250ml,12 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值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海陵區康源飲用水經營部銷售的虹馨飲用純凈水,大腸菌群檢出值n1:2CFU/ml;n2:2CFU/ml;n3:未檢出;n4:未檢出;n5:未檢出,標準值n:5;c:0;m:0 CFU/mL。檢驗機構為泰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鹽城市大豐區麋茸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今玉緣酒(白酒),酒精度檢出值44.6%vol,標準值42.0±1.0%vol;甜蜜素檢出值0.001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六)江蘇徐州漢豐泥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泥池萬瑞富貴酒,甜蜜素檢出值0.009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七)丹陽市正大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豆油,過氧化值檢出值9.2mmol/kg,標準值≤5.0mmol/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市局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產品生產所在地無錫、鎮江、鹽城、泰州、徐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令食品經營、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上述市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報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 3個月內向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省局反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
2. 合格產品信息
3. 不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日期:2018-03-01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告江蘇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11類食品共計31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12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其中酒類2批次、飲料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產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響水縣爽心泉純凈水廠生產的爽心泉系列飲用純凈水,余氯(游離氯)檢出值0.20mg/L,標準值≤0.05mg/L。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無錫市名順飲用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5cfu/250ml,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值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無錫市眾聯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聯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54cfu/250ml,12 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值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海陵區康源飲用水經營部銷售的虹馨飲用純凈水,大腸菌群檢出值n1:2CFU/ml;n2:2CFU/ml;n3:未檢出;n4:未檢出;n5:未檢出,標準值n:5;c:0;m:0 CFU/mL。檢驗機構為泰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鹽城市大豐區麋茸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今玉緣酒(白酒),酒精度檢出值44.6%vol,標準值42.0±1.0%vol;甜蜜素檢出值0.001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六)江蘇徐州漢豐泥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泥池萬瑞富貴酒,甜蜜素檢出值0.009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家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七)丹陽市正大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豆油,過氧化值檢出值9.2mmol/kg,標準值≤5.0mmol/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三、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市局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產品生產所在地無錫、鎮江、鹽城、泰州、徐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令食品經營、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上述市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報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 3個月內向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省局反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
2. 合格產品信息
3. 不合格產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日期: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