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93家企業生產的303種食用植物油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 2716-2005及相關產品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的要求,對食用植物油產品的酸值(酸價)、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游離棉酚(僅檢棉籽油)、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31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黃曲霉毒素B1、苯并(a)芘、酸值、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附件:食用植物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日期:201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