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條例S.1421,使之成為正式的法律。該條例將鳙魚(Hypophthalmichthys nobilis)添加到有害物質名單中,并規定禁止進口或運送鳙魚到美國境內。只有在以科學、醫學、教育學或動物學為目的的研究或美國聯邦機構自用時才能獲得進口批準。
據悉,鳙魚是一種較大型魚類,生長繁殖快,且容易消耗大量的食物,被認為會威脅到北部Great Lakes地區的其他魚種。目前,還有大量的魚類以及其他野生動物被列入有害物種名單中,包括鯽魚、大型白鰱、大型青魚、泥鰍以及其他品種的蛇頭魚等。
日期:201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