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3大類食品,包括: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保健食品,共抽檢78批次,其中合格7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樟樹市宏潔藥業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2日生產的宏潔牌芪苓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表(第25期).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25期).xls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日期:2018-06-22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3大類食品,包括: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保健食品,共抽檢78批次,其中合格77批次,不合格1批次。
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樟樹市宏潔藥業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2日生產的宏潔牌芪苓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檢合格表(第25期).xls
2、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25期).xls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日期: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