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央轉移地方任務,組織抽檢了茶葉及相關制品、蜂產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調味品、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共計8類食品47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4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具體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 總體情況
本次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2批次、蜂產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3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調味品3批次、酒類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1批次。
二、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標稱輝縣市錦緣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汁黑提子酒(4%voL),酒精度檢出值為2.4 %vol,標準規定為3-5 %vol。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標稱輝縣市久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玖佰玖十玖朵玫瑰(4±1%voL),酒精度檢出值為1.0 %vol,標準規定為3-5 %vol。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西寧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標稱青海垚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黑芝麻油,苯并[a]芘檢出值為17.1 μg/kg,標準規定為≤10 μg/kg。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四)青海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稱漯河市歐陽柳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親嘴道(調味面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22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五) 循化縣街子蔬菜瓜果批發部銷售的豇豆,氯唑磷的值為0.028mg/kg,標準規定為≤0.01mg/kg;克百威的值為0.14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核查處置,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 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 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 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 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0、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11、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的說明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18日
日期:2018-07-20
一、 總體情況
本次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2批次、蜂產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3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調味品3批次、酒類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1批次。
二、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標稱輝縣市錦緣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汁黑提子酒(4%voL),酒精度檢出值為2.4 %vol,標準規定為3-5 %vol。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標稱輝縣市久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玖佰玖十玖朵玫瑰(4±1%voL),酒精度檢出值為1.0 %vol,標準規定為3-5 %vol。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西寧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標稱青海垚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黑芝麻油,苯并[a]芘檢出值為17.1 μg/kg,標準規定為≤10 μg/kg。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四)青海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稱漯河市歐陽柳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親嘴道(調味面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22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五) 循化縣街子蔬菜瓜果批發部銷售的豇豆,氯唑磷的值為0.028mg/kg,標準規定為≤0.01mg/kg;克百威的值為0.14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核查處置,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 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 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 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 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0、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11、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的說明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18日
日期:201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