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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將強化對葡萄雞尾酒、果味汽酒的管理

   2011-03-05 農產品加工國際標準跟蹤信息網762
核心提示:2011年2月11日,阿根廷葡萄酒研究院發布決議Resolucin C.5/2011,修訂2003年1月23日C1號決議附件1,增加第VI點--關于總產量的規定

        
    2011年2月11日,阿根廷葡萄酒研究院發布決議Resolución C.5/2011,修訂2003年1月23日C1號決議附件1,增加第VI點--關于總產量的規定:

    有興趣開展葡萄雞尾酒、果味汽酒的企業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a)詳細報告用于生產葡萄雞尾酒、果味汽酒的果汁、濃縮果汁、果漿的化學成份;

    b)需要提供經國家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成份檢測合格,適于人類消費"的認證報告。

    上面所提到的認證報告將被作為果漿、果汁等的原產地的法律文件,在統計分析終產品的流通情況時作為參考。

    如果在后續的抽檢中發現產品成份不符合據Law No. 14,878法規的要求,則該產品也將被列為本法規重點規范的類別。

    原文鏈接:

    http://infoleg.mecon.gov.ar/infolegInternet/anexos/175000-179999/179530/norma.htm




日期:2011-03-05
 
行業: 葡萄酒 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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