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105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御火餐飲店的黃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漳州市凱斯達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4日生產的金絲豬肉粉松,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樂海投資有限公司。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一)標稱福建東筆寧茶業有限公司2025年4月6日生產的白茶,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東筆寧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銷售的妃子笑荔枝(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南安市漫香園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艾草糕團(芝麻味餡),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
(二)標稱福州市閩侯隆金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日生產的爆漿漢堡(板栗味餡面包),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高新區顏厝軒和百貨超市。
(三)標稱連城縣奇峰食品廠2025年1月1日生產的地瓜干(分切烘烤型地瓜干)(蜜餞),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惠安縣叁柒捌購物中心。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平潭綜合實驗區潭城楊賢春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俊月餐飲店的小湯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廈門清廷續餐飲有限公司的菜盤(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廈門筷馬星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5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日期:2025-07-26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105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御火餐飲店的黃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漳州市凱斯達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4日生產的金絲豬肉粉松,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樂海投資有限公司。
二、農藥殘留問題
(一)標稱福建東筆寧茶業有限公司2025年4月6日生產的白茶,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東筆寧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銷售的妃子笑荔枝(購進日期為2025年5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南安市漫香園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產的艾草糕團(芝麻味餡),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
(二)標稱福州市閩侯隆金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日生產的爆漿漢堡(板栗味餡面包),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高新區顏厝軒和百貨超市。
(三)標稱連城縣奇峰食品廠2025年1月1日生產的地瓜干(分切烘烤型地瓜干)(蜜餞),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惠安縣叁柒捌購物中心。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平潭綜合實驗區潭城楊賢春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俊月餐飲店的小湯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廈門清廷續餐飲有限公司的菜盤(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廈門筷馬星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面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25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日期:2025-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