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40號)涉及我省4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大陸地區總代理商)代理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
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測,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大陸地區總代理商)代理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生產日期為2017年10月20日,鈉檢出值為3.09 g/100g,低于標簽明示值6.09g/100g的百分之八十。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20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240瓶共計121.92公斤,貨值10800元,已銷售240瓶。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二、福清市音西奇奇嬰童生活館銷售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
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21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清市音西奇奇嬰童生活館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購進了12瓶共計6.1公斤,已銷售10瓶共計5.08公斤,已銷售的10瓶均為被抽樣品,剩余2瓶已封存。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三、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品梅
經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品梅,生產日期為2018年7月12日,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50g/kg,是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35g/kg)的1.4倍。
新羅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10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720瓶,貨值6192元,生產廠家召回435瓶。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四、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銷售的一品梅
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6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盒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48瓶,貨值662.4元,已銷售13瓶,剩余35瓶已封存。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五、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12331投訴舉報。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日期:2018-12-05
一、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大陸地區總代理商)代理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
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測,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大陸地區總代理商)代理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生產日期為2017年10月20日,鈉檢出值為3.09 g/100g,低于標簽明示值6.09g/100g的百分之八十。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20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華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240瓶共計121.92公斤,貨值10800元,已銷售240瓶。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二、福清市音西奇奇嬰童生活館銷售的水果麥粉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
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21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清市音西奇奇嬰童生活館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購進了12瓶共計6.1公斤,已銷售10瓶共計5.08公斤,已銷售的10瓶均為被抽樣品,剩余2瓶已封存。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三、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品梅
經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品梅,生產日期為2018年7月12日,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50g/kg,是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35g/kg)的1.4倍。
新羅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10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建龍巖晉龍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720瓶,貨值6192元,生產廠家召回435瓶。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四、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銷售的一品梅
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6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盒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48瓶,貨值662.4元,已銷售13瓶,剩余35瓶已封存。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五、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12331投訴舉報。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日期: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