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02批次,涉及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等9類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蘇果超市(泰州)有限公司青年路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含羞草(江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琥珀核桃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鎮江歐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陽金陵西路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華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魚皮花生(烘炒類炒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南京、鎮江、泰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應于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3+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4-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說明.doc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日期:2019-03-13
一、蘇果超市(泰州)有限公司青年路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含羞草(江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琥珀核桃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鎮江歐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陽金陵西路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華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魚皮花生(烘炒類炒貨),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南京、鎮江、泰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應于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3+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4-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說明.doc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日期: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