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2大類食品340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農產品。合格329批次,不合格11批次。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泉州市泉港萬家興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龍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日生產的魚皮花生(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2、安溪縣城廂龍城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龍海廈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產的魚皮花生(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6批次:1、莆田市鳳凰百貨有限公司南門店銷售的綠豆芽(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13日),4-氯苯氧乙酸鈉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臺江區萬科廣場店銷售的凍三眼蟹(冰)(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3、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臺江區萬科廣場店銷售的母正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4、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興賢路分店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5、福建好多多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三元百姓超市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19年2月14日),鉛(以Pb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6、廈門市同安區羅鮮生副食品商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2月27日),腐霉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駿世界城店銷售的標稱方家鋪子(莆田)綠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產的花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調味品不合格2批次:1、福建省敬輝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泉州市軒味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產的蔥頭油,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2、福建省敬輝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泉州市軒味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10月29日生產的蒜頭油,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16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16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16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日期:2019-04-27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2大類食品340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農產品。合格329批次,不合格11批次。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泉州市泉港萬家興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龍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日生產的魚皮花生(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2、安溪縣城廂龍城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龍海廈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產的魚皮花生(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6批次:1、莆田市鳳凰百貨有限公司南門店銷售的綠豆芽(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13日),4-氯苯氧乙酸鈉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臺江區萬科廣場店銷售的凍三眼蟹(冰)(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3、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臺江區萬科廣場店銷售的母正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4、泉州鯉城福德龍商貿有限公司興賢路分店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1月23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5、福建好多多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三元百姓超市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19年2月14日),鉛(以Pb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6、廈門市同安區羅鮮生副食品商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2月27日),腐霉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賽福食品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駿世界城店銷售的標稱方家鋪子(莆田)綠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產的花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調味品不合格2批次:1、福建省敬輝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泉州市軒味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產的蔥頭油,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2、福建省敬輝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泉州市軒味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10月29日生產的蒜頭油,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16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16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16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日期:2019-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