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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批準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3號)

   2011-06-16 衛生部692
核心提示:2011年 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

2011年   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瑪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瑪咖粉

中文名稱
瑪咖粉
拉丁名稱
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生產工藝簡述
以瑪咖為原料,經切片、干燥、粉碎、滅菌等步驟制成。
食用量
≤25克/天
質量要求
性狀
淡黃色粉末
蛋白質含量
≥10%
膳食纖維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相關常識:什么是瑪咖粉?


日期: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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