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專家):
為便于2019年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開展,現將《關于2019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贛科發成字〔2019〕83號)第二條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中“提名項目(人選)相關成果要求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登記,且該成果于2019年6月30日前無異議。”更改為“提名項目(人選)相關成果要求在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登記,且該成果于2019年8月15日前無異議。”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6月25日
日期:2019-06-27
為便于2019年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開展,現將《關于2019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贛科發成字〔2019〕83號)第二條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中“提名項目(人選)相關成果要求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登記,且該成果于2019年6月30日前無異議。”更改為“提名項目(人選)相關成果要求在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登記,且該成果于2019年8月15日前無異議。”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6月25日
日期: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