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糕點、餅干、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和飲料等7類食品23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28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劑指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標
紹興柯橋鑫永濤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嘉興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核桃糕(冷加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指標
(一)寧波市路林市場鵬程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順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奶酪面包,納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寧波市路林市場杏珠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市鎮海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味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紹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一、微生物指標
紹興柯橋鑫永濤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嘉興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核桃糕(冷加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指標
(一)寧波市路林市場鵬程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順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奶酪面包,納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寧波市路林市場杏珠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市鎮海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味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紹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