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沿海市漁業主管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為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經研究,確定組織開展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調研等系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調研
(一)調研內容。屬地、部門、主體三項責任落實情況,監管、執法、檢測隊伍建設情況,農業標準化、農業投入品管理、農產品監測、質量安全執法等工作開展情況。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追溯體系、誠信體系等建設創新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二)調研方式。采取兩種方式,一是省廳開展調研。省廳組織調研組,按照“四不兩直”的要求開展調研;二是市際間互相調研。市際之間結合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標準化基地核查,開展實地調研并查閱資料(市際調研核查安排見附件1)。
二、開展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農業標準化基地核查
(一)核查內容。在市級審核推薦的基礎上,按照建設標準,對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農業標準化基地進行實地核查。
(二)核查方式。由各市組成2-4人核查組(確保有1名以上漁業監管人員),對申報省級標準化基地生產主體和示范鄉鎮進行核查。每個組核查1個市(各市核查組具體安排見附件2),每個市選擇2-3個縣(轄管6個及以下縣的市選取2個縣,轄管6縣以上市選取2-3個縣),每個縣隨機抽取1-2個新申報的生產基地、1-2個申報的示范鄉鎮。標準化基地核查工作按照《山東省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驗收認定表》(見附件4)所列項目、內容、評分標準對基地逐項打分,原則上基地評估總分達到80分(含)以上的,視為通過現場核查。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全面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在市級推薦的基礎上,按照《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認定表》(見附件5)所列項目、內容、評分標準逐項核查,按照得分高低擇優列為示范鄉鎮監管機構的備選名單。
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質量安全水平專項監測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動態管理,確保創建質量,同時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驗收作準備,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創建。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進行質量安全水平專項監測的通知》(魯農質監字〔2019〕48號)要求,抽檢38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分別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30個種植業產品和10個水產品。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要圍繞重點環節、重點內容,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實事求是,重點突出,數據準確,措施具體。針對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建設情況,形成自評報告,并按照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以備查閱。各市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由各組匯總后報省廳質監處。
(二)調研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風險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工作開展調研,深入一線,摸清實情。核查工作要客觀公正,認真負責,嚴格按照規定開展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工作。調研核查工作原則上10月15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安排由各組組長確定。
(三)調研核查結束后,各組要形成調研報告,以及對省級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的核查報告。調研和核查報告要包含整體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典型經驗、下一步建議等內容,核查報告還要包括2019年新申報以及現場核查的標準化基地、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名單。上述材料請于10月20日前報省廳質監處,同時報送電子版。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通過開展系列工作,推動各項監管工作責任落實,切實保障國慶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各調研核查組在工作中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廉政紀律,杜絕違紀違規問題發生。
聯系人:李劍 劉文娟
電 話:0531-67866091
傳 真:0531-67866527
郵 箱:sdsnytzjc@shandong.cn
附件:1.市際調研核查安排及聯系人信息表
2.調研現場記錄表
3.山東省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核查表
4.山東省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表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9月12日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為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經研究,確定組織開展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調研等系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調研
(一)調研內容。屬地、部門、主體三項責任落實情況,監管、執法、檢測隊伍建設情況,農業標準化、農業投入品管理、農產品監測、質量安全執法等工作開展情況。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追溯體系、誠信體系等建設創新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二)調研方式。采取兩種方式,一是省廳開展調研。省廳組織調研組,按照“四不兩直”的要求開展調研;二是市際間互相調研。市際之間結合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標準化基地核查,開展實地調研并查閱資料(市際調研核查安排見附件1)。
二、開展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農業標準化基地核查
(一)核查內容。在市級審核推薦的基礎上,按照建設標準,對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和農業標準化基地進行實地核查。
(二)核查方式。由各市組成2-4人核查組(確保有1名以上漁業監管人員),對申報省級標準化基地生產主體和示范鄉鎮進行核查。每個組核查1個市(各市核查組具體安排見附件2),每個市選擇2-3個縣(轄管6個及以下縣的市選取2個縣,轄管6縣以上市選取2-3個縣),每個縣隨機抽取1-2個新申報的生產基地、1-2個申報的示范鄉鎮。標準化基地核查工作按照《山東省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驗收認定表》(見附件4)所列項目、內容、評分標準對基地逐項打分,原則上基地評估總分達到80分(含)以上的,視為通過現場核查。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全面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在市級推薦的基礎上,按照《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認定表》(見附件5)所列項目、內容、評分標準逐項核查,按照得分高低擇優列為示范鄉鎮監管機構的備選名單。
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質量安全水平專項監測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動態管理,確保創建質量,同時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驗收作準備,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創建。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進行質量安全水平專項監測的通知》(魯農質監字〔2019〕48號)要求,抽檢38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分別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30個種植業產品和10個水產品。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要圍繞重點環節、重點內容,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實事求是,重點突出,數據準確,措施具體。針對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建設情況,形成自評報告,并按照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以備查閱。各市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由各組匯總后報省廳質監處。
(二)調研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風險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工作開展調研,深入一線,摸清實情。核查工作要客觀公正,認真負責,嚴格按照規定開展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工作。調研核查工作原則上10月15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安排由各組組長確定。
(三)調研核查結束后,各組要形成調研報告,以及對省級標準化基地和示范鄉鎮的核查報告。調研和核查報告要包含整體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典型經驗、下一步建議等內容,核查報告還要包括2019年新申報以及現場核查的標準化基地、示范鄉鎮監管機構名單。上述材料請于10月20日前報省廳質監處,同時報送電子版。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通過開展系列工作,推動各項監管工作責任落實,切實保障國慶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各調研核查組在工作中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廉政紀律,杜絕違紀違規問題發生。
聯系人:李劍 劉文娟
電 話:0531-67866091
傳 真:0531-67866527
郵 箱:sdsnytzjc@shandong.cn
附件:1.市際調研核查安排及聯系人信息表
2.調研現場記錄表
3.山東省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核查表
4.山東省省級示范鄉鎮監管機構核查表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