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嚴格保健食品準入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國家局組織修訂了促進排鉛功能等4個功能的評價方法。現公開征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于2011年9月10日前反饋我司。
聯 系 人:戎衛華
聯系電話:010-88330866
傳 真:010-88374394
電子郵件:yuchao@sda.gov.cn
附 件:
1. 促進排鉛功能評價方法(征求意見稿)及修改說明.rar
2. 清咽功能評價方法(征求意見稿)及修改說明.rar
3. 改善營養性貧血功能評價方法(征求意見稿)及修改說明.rar
4. 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評價方法(征求意見稿)及修改說明.rar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日期:201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