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驗總局令第80號)及相關審查通則、審查細則的規定,經現場審查和產品檢驗,天津隆達復合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符合發(換)證條件(名單見附件),準予生產許可。現將企業名稱及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予以公布。
獲證企業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做好在產品包裝上加印(貼)生產許可證編號和生產許可證標志的工作。
附件: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名單(2011年第7批).xls
日期:201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