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及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現就有關監管事項通知如下: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在執法檢查中,查見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后(2020年1月30日,含1月30日)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延續或重新辦理的,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我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60日內(含第60天)。
三、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對食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工作,凡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日期:2020-02-17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及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現就有關監管事項通知如下: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在執法檢查中,查見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后(2020年1月30日,含1月30日)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延續或重新辦理的,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我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60日內(含第60天)。
三、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對食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工作,凡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日期: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