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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等事項的通知(農農(農藥)[2020]27號)

   2020-04-17 農業農村部1006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規范農藥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規范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事項的申請與辦理,優化服務、便民利企,自2020年5月1日起,將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事項,納入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受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中國農藥信息網點擊“數字平臺”欄目在線提交申請(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并將必要資料郵寄至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或到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二)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及相關資料,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三)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進行技術審查。


  (四)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辦理;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資料要求


  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主要包括: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名稱及住所發生變更。應提交以下資料:變更申請表、相關變更的證明材料、試驗單位有關變更的標準操作規程(SOP)、以及變更所涉及的農藥登記試驗名單、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同意變更意見等。


  三、辦理時限


  自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其中,技術審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審批期限內,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級農藥主管部門做好本轄區內宣傳工作,指導申請人按照要求辦理相關事項。


  (二)工作中如遇問題,可與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大廳農藥窗口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聯系電話:010-59191817、59191803。


  附件: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信息變更申請表


  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


  2020年4月16日


  抄送: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標簽: 服務 農藥 國務院
行業: 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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