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生產企業、1家經營企業、2家網絡銷售平臺。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天貓(網店)銷售的即食海蜇頭(海鮮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連展鑫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大連海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海鮮味)(生產日期:2020-04-17),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二、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卷(果糕類)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上海長發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浦江店銷售的、標稱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卷(果糕類)(生產日期:2019-12-30),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企業風險防控情況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2日向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編號為SC202000892的檢驗報告,并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該批次產品共計200袋,44公斤,均已銷售完畢,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責令企業暫停生產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問題)食品,并后續組織開展案件核查處置。
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韭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單位風險防控情況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05月27日向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送達了編號為912000000300的檢驗報告,并對經營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現場告知經營者及時采取措施控制風險,在消費場所進行公示,并后續組織開展案件核查處置。
四、天貓(網店)銷售的蟹黃瓜子仁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上海三顆糖實業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靖江市悠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蟹黃瓜子仁(生產日期:2020-01-15),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五、天貓(網店)銷售的澳益克小米鍋巴(燒烤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山東春利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臨沂橋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澳益克小米鍋巴(燒烤味)(生產日期:2020-04-25),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六、淘寶(網店)銷售的純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隆昌市桂香食品經營部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慶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藕粉(生產日期:2020-04-10),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七、淘寶(網店)銷售的手削純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西省簡易購貿易有限公司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撫州嘉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削純藕粉,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八、淘寶(網店)銷售的綠鄉靈300克洞庭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常德小七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益陽大森林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鄉靈300克洞庭藕粉(生產日期:2020-04-05),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九、天貓(網店)銷售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棗莊丞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丞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生產日期:2020-04-24),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十、天貓(網店)銷售的凱欣核桃黑芝麻糊
(一)抽檢基本情況
桂林雙諾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廣西凱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凱欣核桃黑芝麻糊(生產日期:2019-12-13),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十一、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日期:2020-06-22
一、天貓(網店)銷售的即食海蜇頭(海鮮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連展鑫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大連海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海鮮味)(生產日期:2020-04-17),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二、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卷(果糕類)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上海長發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浦江店銷售的、標稱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卷(果糕類)(生產日期:2019-12-30),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企業風險防控情況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2日向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編號為SC202000892的檢驗報告,并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該批次產品共計200袋,44公斤,均已銷售完畢,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責令企業暫停生產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問題)食品,并后續組織開展案件核查處置。
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韭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單位風險防控情況
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05月27日向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分公司送達了編號為912000000300的檢驗報告,并對經營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現場告知經營者及時采取措施控制風險,在消費場所進行公示,并后續組織開展案件核查處置。
四、天貓(網店)銷售的蟹黃瓜子仁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上海三顆糖實業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靖江市悠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蟹黃瓜子仁(生產日期:2020-01-15),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五、天貓(網店)銷售的澳益克小米鍋巴(燒烤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山東春利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臨沂橋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澳益克小米鍋巴(燒烤味)(生產日期:2020-04-25),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六、淘寶(網店)銷售的純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隆昌市桂香食品經營部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慶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藕粉(生產日期:2020-04-10),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七、淘寶(網店)銷售的手削純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江西省簡易購貿易有限公司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撫州嘉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削純藕粉,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八、淘寶(網店)銷售的綠鄉靈300克洞庭藕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常德小七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益陽大森林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鄉靈300克洞庭藕粉(生產日期:2020-04-05),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九、天貓(網店)銷售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棗莊丞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丞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生產日期:2020-04-24),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十、天貓(網店)銷售的凱欣核桃黑芝麻糊
(一)抽檢基本情況
桂林雙諾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廣西凱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凱欣核桃黑芝麻糊(生產日期:2019-12-13),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第三方平臺風險防控情況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十一、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日期: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