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重慶市場監管局 《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2019-06-06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010
核心提示: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為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

為了便于公眾監督,維護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和市場秩序,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按照《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90號)要求,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希望廣大市民和相關單位積極建言獻策,并于2019年6月12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一)電子郵件方式請將意見發送至:31566651@qq.com;(二)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重慶市渝北區龍山大道

403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郵編:401147)。請在信封上注明“《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字樣。
  感謝對市場監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明示營業執照、各類許可證和檢驗、檢定標志的管理辦法(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了便于公眾監督,維護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和市場秩序,根據《公司法》《食品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明示的概念】 本辦法所稱的明示,是指依法取得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及所屬技術機構頒發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及各類檢驗、檢定標志(以下簡稱為證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懸掛、擺放、張貼、鑲嵌等方式,將證照固定于社會公眾易于注意、辨識的場所、位置、設施、設備的活動。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明示證照的活動,以及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對其實施的監管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明示的原則】 明示證照應當遵循醒目、顯著、便于公眾辨識、查驗的原則。

第五條 【明示的范圍】下列證照和標志應當明示:

(一)營業執照類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

(二)生產許可類: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三)經營許可類:食品經營許可證、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證書、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氣瓶充裝許可證、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

(四)檢驗、檢定標志類:特種設備使用標志、強檢計量器具檢

定合格證。

(五)其他依法應當明示的證照和標志。

第六條 【營業執照的設置要求】 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于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醒目位置。

第七條 【許可證的設置要求】 食品生產者、經營者應在生產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

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應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登記、備案卡。

依法取得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其他類別許可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妥善保管,將許可證放置在便于查驗的位置。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sc
推薦圖文
推薦sc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