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蘇州市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根據《2006年江蘇省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蘇食藥安委[2006]4號)工作的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標
針對當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及廣告宣傳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保健食品假冒偽劣、市場混亂、廣告宣傳虛假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促進全市保健食品產業進一步發展,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消費的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保健食品的長效監管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
(一)規范保健食品企業生產秩序。市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全面達到《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衛生許可證獲證率達到100%。凡檢查發現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違法行為的,一律嚴肅查處。初步建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良記錄預警系統和危險性評估系統。
(二)加強地產保健食品的注冊、標準、標識的審核。全面了解掌握我市范圍內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注冊、生產、標準等動態情況,建立地產保健食品品種數據庫。
(三)加強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凡經營保健食品的企業、批發市場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獲得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企業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到100%。
(四)加大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管。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獲審查批準率達到100%。夸大或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療效,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五)加強保健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增強消費者保健食品法律意識。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單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批發市場、大型零售商場、藥店、計劃生育服務站、保健品食品專營店等。
(二)重點產品:
1、本地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
2、未取得批準文號或者偽造批準文號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3、夸大、虛假以及療效宣傳保健功能食品;
4、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志、商標、包裝裝潢的產品;
5、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的保健食品。
(三)重點環節:
1、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調查摸底,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許可情況和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保健食品名稱、標簽、包裝不符合注冊管理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廠。重點檢查原料采購和使用、產品生產及檢驗情況,依法查處添加藥物、生產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及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
2、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嚴把保健食品進貨關,加強保健食品的索證工作,嚴禁經營名稱、標簽、產品說明書等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嚴禁含未經批準原料、藥物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加大食品批發市場、藥店、計劃生育服務站、保健食品專營店等重點場所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查處力度。
3、整治保健食品廣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療效宣傳、虛假宣傳。重點查處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篡改審批內容及宣傳療效的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的保健功能、有效成份、適宜人群等必須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內容為準。
三、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6年8月30日至2006年9月15日。各市(區)食安委辦、各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明確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市(區)食安委辦、各相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檢查總結階段:2006年11月16日至30日。認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理順監管職能,推進各項監管措施的落實。各市(區)食安委辦、各相關部門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工作總結、匯總表格和查處的典型案件材料上報市食安委辦。
四、整治要求
建立地方政府負責、部門協調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明確分工,各盡其職,各司其責,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認真開展本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做好保健食品產品注冊、廣告審查以及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藥品活性成份并宣傳有治療作用保健食品的整治等工作,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送監測到的違法廣告。
衛生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工作。對已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場所不符合衛生條件和衛生防護要求、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不符合衛生要求以及保健食品宣稱有疾病治療作用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等違法行為,整治假冒、仿冒保健食品商標及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假違法的保健食品廣告,查禁以直銷、集會、講座等方式推銷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質監部門負責已備案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的清理整頓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識、標志的整治工作。凡普通食品中含有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用于保健食品、在標準中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以及與藥品同名的食品企業標準應予取消。
宣傳部門負責加強對相關媒體的管理協調工作,督促媒體按照有關規定自覺抵制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發布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督抽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和其他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改進,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市食安委辦。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保健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組織領導,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把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階段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履行職責,扎實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加強協作機制,形成整治合力。
保健食品安全監管涉及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質監等多個部門,各有關部門既要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各盡其責,各司其職,同時又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督查制度,及時互通信息,衛生、工商、質監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GMP證、工商營業執照及監督抽查情況報送同級食安委匯總,由食安委辦將匯總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強化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保健食品市場的監督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要堅決停止銷售;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查處力度,狠抓一批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嚴重擾亂保健食品市場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聞媒體曝光,觸犯法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五)加強媒體宣傳,打造良好環境。
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以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保健食品知識和相關法規,及時向社會公布獲得批準的保健食品產品和生產企業名單以及經審查通過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加強督查督辦,確保整治效果。
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我委辦也將組織對各市、區食安委及市食安委各相關成員單位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監督和抽查,主要內容為保健食品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整治行動取得的效果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并將采取聽介紹、看資料,基層巡訪,明查暗訪等形式,督查情況將向省食安委、市政府和相關部門通報。本次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的考評內容。
附件:1. 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doc
2. 蘇州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調查表.doc
3. 保健食品經銷企業基本情況調查表.doc
4. 參考法律法規文件.doc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