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辦發〔2015〕28號)【2017-12-01廢止】

   2015-05-20 842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完善監管體系、強化監管能力、加強基層監管力量為抓手,以強化源頭治理、實行全過程監管、提升監管效能為重點,健全法規制度,創新監管方式,深化治理整頓,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和主要任務是:
 
  一、嚴格監管執法,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獸用抗菌藥、“瘦肉精”等專項整治,加大食用農產品監測和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違法行為,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列為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下同)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依法實施農業投入品經營品種備案制度。(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等負責)大力推進國家、自治區級“菜籃子”標準化示范基地(場)建設。(農業廳、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和市場準入制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針對食用農產品在生產、收購、銷售和消費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聯合開展專項治理整頓。(自治區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加強對畜禽養殖、屠宰等環節防疫條件和產品質量安全的動態監管,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長效機制,嚴厲打擊病死畜禽收購屠宰、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公安廳等負責)繼續加強稻米等重點食用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狀況普查和監測,把好生產環境安全關。(農業廳、環境保護廳、自治區糧食局等負責)建立污染糧食管理長效機制,做好超標糧食處置工作,防止超標糧食流入市場。(自治區糧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
 
  (二)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鮮濕米粉、瓶桶裝飲用水、白酒、豆制品等重點大宗食品開展綜合治理。圍繞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中檢出塑化劑、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等重點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網絡食品銷售等的管理,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等負責)加強對食用油、食糖、紅酒、肉類等重點進出口食品的監管和風險管控,嚴格進口食品準入和回顧性檢查,嚴格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寧海關等負責)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審計。(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三)加強重點區域風險防控。加大對食用農產品主產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防范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流入市場、流向餐桌。(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等負責)加強對學校、建筑工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大型餐飲配送企業、旅游景區、鐵路站車、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就餐人員密集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農村50人以上集體聚餐指導,嚴防嚴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旅游發展委等負責)
 
  (四)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開展轄區內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調查,摸清底數,完善監管檔案。嚴密排查食品安全各類風險隱患,建立風險隱患清單,采取針對性的監管和治理措施,及時消除風險隱患。(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實施2015年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測計劃,規范抽檢問題樣品的信息報告、核查處置工作,完善監督抽檢信息公布方式,穩妥公布監督抽檢信息。(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五)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進一步健全公安機關和監管部門之間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信息共同發布等工作機制。加強涉案物品處置、涉案產品檢驗鑒定、證據轉換等工作的協調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等負責。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為自治區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和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下同)
 
  二、繼續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六)健全監管體系。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力量配置下移,加強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的辦公場所、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落實工作人員。(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監管、檢驗檢測和執法體系,強化縣鄉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完善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隊伍。(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等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全面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農業廳、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加強市、縣級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公安廳,各市、縣人民政府等負責)進一步明確自治區、市、縣、鄉各級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厘清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七)健全綜合協調體系。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督促落實食品安全工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各級食品安全辦自身建設,明確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健全部門間、區域間的信息通報、形勢會商、聯合執法、行刑銜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組建自治區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負責)
 
  (八)健全社會共治體系。積極發展基層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等群眾性隊伍,解決協管員合理報酬,完善信息溝通交流平臺和機制。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食品行業自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積極發揮網絡、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現代信息平臺和新媒體的作用,探索建立合作曝光機制。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調動公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等負責)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引導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超市、餐飲服務單位、校園食堂積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局,廣西保監局負責)
 
  三、完善制度標準體系,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繼續做好食品安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結合國家一系列新法律法規的出臺,及時修改制定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經營監督管理、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食品召回和停止經營、食品標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監督管理等制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等負責)按照國家部署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我區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改革,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體系,深化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逐步擴大備案范圍,推進保健食品分類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進一步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制度。(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制修訂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全面完成廣西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確定的制修訂30個食用農產品地方標準(農業廳、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和30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的工作任務。推進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配合國家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
 
  (十一)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加強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全面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加大問責力度。(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法制辦負責)
 
  (十二)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制度、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機制。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和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妥善辦理食品安全領域的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案件。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監管執法、專業技術和作風紀律的培訓力度,重點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培訓。(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法制辦負責)積極推進《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立法調研工作。(自治區法制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四、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十三)健全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推動“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食用農產品、乳制品、鮮濕米粉等生產經營單位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追溯體系。(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別負責)在白酒、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生產重點企業中推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在重點餐飲服務企業推行“明廚亮灶”標準。督促企業建立并落實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加大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力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四)完善企業主體責任體系。督促企業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度,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首負責任,落實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員、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崗位責任。嚴格違法違規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推進處罰結果公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質監局、糧食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五)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深入推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級分類綜合管理。建立完善信用動態信息發布平臺,依法及時公布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加大對嚴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商務廳、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
 
  五、加強能力建設,著力提升保障水平
 
  (十六)加強基層裝備建設。根據國家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填平補齊、適用夠用”的原則,重點加強基層執法車輛和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通信、現場快速檢測、應急處置等設備的配置,逐步滿足基層監管工作需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財政廳,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七)加強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規范監測數據報送、分析和通報等工作程序。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哨點醫院建設,完善預警信息系統,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方法,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識別和預警能力。(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開展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流行性病學調查研究。(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大對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八)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采取整合資源、共建共管等辦法,推進自治區、市、縣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糧食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啟動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大樓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廣西—東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和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所建設。統籌制定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規劃,積極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工作。(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負責)按照《廣西食品安全行動計劃(2012—2015年)》要求,落實自治區、市、縣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及自治區農業、水產畜牧和糧食等部門所屬的專業性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應裝備的儀器設備。(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負責)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指導大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建立食品檢測實驗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十九)加強信息化監管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自治區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實時監控系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系統、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等項目建設,逐步構建從“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體系。加強各監管平臺間互聯互動,實現信息共享。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日常監管統計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等負責)積極推進南寧肉菜流通追溯體系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商務廳負責)
 
  (二十)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等工作。落實全區治理“餐桌污染”現場會精神,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試點范圍。(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繼續加強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實施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規范化建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化管理、學校食堂規范化管理等項目。(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十一)落實“十二五”規劃和編制“十三五”規劃。抓緊實施《廣西食品安全行動計劃(2012—2015年)》和《廣西食品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力爭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加強調查研究,認真謀劃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科學編制“十三五”時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推動我區食品安全監管事業科學發展。(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六、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風險管控水平
 
  (二十二)加強風險信息交流。建立風險預警和風險信息交流工作機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會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研判風險點、成因及風險等級,研究確定防控措施,提高監管執法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費安全提示和風險警示。(自治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負責)建立大型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制度,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強化食品行業預警交流。(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十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機制,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加快建立縣、鄉、村三級食品安全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隊伍,落實重大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應急裝備建設,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培訓演練。加強各監管環節間、部門間、區域間的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妥善應對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等負責)
 
  七、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
 
  (二十四)加強食品安全宣傳。辦好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公益宣傳和科普工作,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舉措和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成果。(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等負責)積極推進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和鄉鎮科普宣傳站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科協負責)
 
  (二十五)加強輿論引導。建立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跟蹤應對機制,組建網絡評論員隊伍。加強與媒體溝通合作,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新聞辦負責)
 
  八、完善考評機制,嚴格責任追究
 
  (二十六)強化監督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分工,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進一步健全監督檢查機制,逐級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追究辦法,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監察廳負責)


 
地區: 廣西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