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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市政園林局關于加強餐廚廢棄物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通告(廈市政園林〔2010〕162號)

   2011-05-22 508
核心提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進一步加強餐廚廢棄物和廢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進一步加強餐廚廢棄物和廢棄食用油脂的管理,根據《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廈門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就本市餐廚廢棄物排放申報以及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經營許可申請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從事餐飲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衛生責任單位均應當依法進行餐廚廢棄物排放申報。受理單位和申報地點見下表:

 

受 理 單 位

申 報 地   址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思明區建設局

思明區小學路142號

5094493

2022960

湖里區市政園林局

湖里區海天路8號

5627872

5527531

集美區建設局

集美區僑英街道天安路78號

6685922

6076639

海滄區建設局

海滄區濱湖北路9號

6055753

6051029

同安區建設局

同安區環城北路655號

7898983

7311026

翔安區建設局

翔安區人力資源大廈404

7889970

7889887

鼓浪嶼管委會規劃處

思明區鼓浪嶼康泰路16號

2063143

2571237


  二、凡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從事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均應當依法向市市政園林局(咨詢電話:2667965)申請經營許可證。

  三、違反《廈門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未進行餐廚廢棄物排放申報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違反《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和《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有權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凡依法獲得從事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經營活動許可的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歡迎廣大市民監督。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

  廈門市市政園林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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