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河北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河北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鮮肉及肉制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1〕32號)和商務部等國家六部委《關于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商秩發〔2011〕355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整頓治理,解決影響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穩步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進出口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逐步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到2012年6月底,縣級以上城市主城區銷售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到2012年年底,努力實現城鎮銷售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定點屠宰企業的牛羊雞產品市場覆蓋率大幅提高,私屠濫宰專業村得到徹底治理。
二、時間步驟
此次整頓治理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統一部署,各設區市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2月20日至31日)。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治理目標和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做好前期準備。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2年1月至4月)。突出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進出口、餐飲消費等關鍵環節,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建立檢查檔案,掌握違法違規線索。對薄弱環節和發現的問題,采取斷然措施,逐一治理整頓。堅決整治私屠濫宰專業村(戶),搗毀私屠濫宰肉品非法經營網絡,嚴厲查處違法犯罪案件,探索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5月至6月)。各地對整頓治理情況進行總結,省政府食品安全辦派出督導組,對各設區市的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評估結果納入2012年年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內容。
三、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農業部門:重點治理畜禽養殖環節非法使用違禁藥物、濫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為。組織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督促規模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加強對屠宰動物的“瘦肉精”抽檢。嚴格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對出欄動物實施產地檢疫,嚴禁應免疫而未免疫動物和染疫動物出欄、出場(戶)。規范屠宰檢疫行為,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問題。
(二)商務部門:重點治理畜禽屠宰環節私屠濫宰,以及定點屠宰企業收購、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等行為。積極推動《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切實加快牛羊雞定點屠宰工作進程。監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落實進廠驗收、停食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不合格產品召回、證章牌使用和臺帳管理等肉品安全管理制度。嚴肅查處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以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志牌和證書的行為,嚴肅查處不按標準要求審核換發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章、定點屠宰點跨區域銷售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出廠(點)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生豬產品行為。2012年1月1日起對未列入規劃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一律予以關閉;仍進行屠宰活動的,一律按私屠濫宰處理;有規劃但未獲設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定點屠宰資格的,一律停止屠宰活動,待批準后方可屠宰。
(三)質監部門:以各類肉制品加工企業和肉類加工小作坊等為重點,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厲打擊從非定點屠宰企業購進鮮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四)工商部門:依法督促肉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和肉品安全責任。會同有關部門以各類經營鮮肉和肉制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為。對商務部門通報、定點資格未獲設區市政府批準的屠宰企業,依法吊銷或變更工商營業執照。
(五)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館、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嚴格落實肉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采購、使用非生豬定點屠宰廠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產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六)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重點治理進出口環節備案養殖場、備案屠宰加工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原料,不按規定對原料、產品進行檢測,以及使用違禁藥物、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備案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備案企業等行為。
(七)公安部門:嚴格落實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案件查處協作機制。對私屠濫宰和非法加工黑窩點、違法人員易逃竄、易銷毀證據、銷售金額或貨值數額大、購進或使用非食用物質等違法案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控制涉案人員,固定證據、深入偵辦。嚴厲打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從嚴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保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確保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順利開展。要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堵塞監管漏洞。認真落實檢驗檢疫不合格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研究制定牛、羊、禽類無害化處理補貼制度,防止不安全肉品流入市場。加強對鮮肉和肉制品的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工作,結合實施國家、省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對重大鮮肉和肉制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處理。
(二)加強配合,協調聯動。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畜禽養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肉品流通、餐飲服務、進出口各環節全程監管,無縫隙銜接。要加快鮮肉和肉制品地方標準體系建設步伐,篩選推廣一批肉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健全肉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積極推進記錄、查詢信息的電子化,逐步實現鮮肉和肉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通查通識。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整頓治理的成效,表揚先進典型,曝光落后單位,形成治理工作良好輿論氛圍。定期公布定點屠宰企業名單,便于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典型案件,深入開展案件警示教育,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按照《河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肉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措施。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對媒體曝光的肉品質量安全問題,迅速、及時地進行調查處理。
各設區市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每月5日前向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報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2012年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河北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河北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鮮肉及肉制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1〕32號)和商務部等國家六部委《關于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商秩發〔2011〕355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整頓治理,解決影響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穩步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進出口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逐步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到2012年6月底,縣級以上城市主城區銷售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到2012年年底,努力實現城鎮銷售的豬肉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定點屠宰企業的牛羊雞產品市場覆蓋率大幅提高,私屠濫宰專業村得到徹底治理。
二、時間步驟
此次整頓治理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統一部署,各設區市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2月20日至31日)。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治理目標和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做好前期準備。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2年1月至4月)。突出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進出口、餐飲消費等關鍵環節,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建立檢查檔案,掌握違法違規線索。對薄弱環節和發現的問題,采取斷然措施,逐一治理整頓。堅決整治私屠濫宰專業村(戶),搗毀私屠濫宰肉品非法經營網絡,嚴厲查處違法犯罪案件,探索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5月至6月)。各地對整頓治理情況進行總結,省政府食品安全辦派出督導組,對各設區市的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評估結果納入2012年年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內容。
三、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農業部門:重點治理畜禽養殖環節非法使用違禁藥物、濫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為。組織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督促規模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加強對屠宰動物的“瘦肉精”抽檢。嚴格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對出欄動物實施產地檢疫,嚴禁應免疫而未免疫動物和染疫動物出欄、出場(戶)。規范屠宰檢疫行為,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問題。
(二)商務部門:重點治理畜禽屠宰環節私屠濫宰,以及定點屠宰企業收購、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等行為。積極推動《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切實加快牛羊雞定點屠宰工作進程。監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落實進廠驗收、停食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不合格產品召回、證章牌使用和臺帳管理等肉品安全管理制度。嚴肅查處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以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志牌和證書的行為,嚴肅查處不按標準要求審核換發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章、定點屠宰點跨區域銷售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出廠(點)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生豬產品行為。2012年1月1日起對未列入規劃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一律予以關閉;仍進行屠宰活動的,一律按私屠濫宰處理;有規劃但未獲設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定點屠宰資格的,一律停止屠宰活動,待批準后方可屠宰。
(三)質監部門:以各類肉制品加工企業和肉類加工小作坊等為重點,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厲打擊從非定點屠宰企業購進鮮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四)工商部門:依法督促肉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和肉品安全責任。會同有關部門以各類經營鮮肉和肉制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為。對商務部門通報、定點資格未獲設區市政府批準的屠宰企業,依法吊銷或變更工商營業執照。
(五)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館、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嚴格落實肉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采購、使用非生豬定點屠宰廠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產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六)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重點治理進出口環節備案養殖場、備案屠宰加工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原料,不按規定對原料、產品進行檢測,以及使用違禁藥物、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備案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備案企業等行為。
(七)公安部門:嚴格落實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案件查處協作機制。對私屠濫宰和非法加工黑窩點、違法人員易逃竄、易銷毀證據、銷售金額或貨值數額大、購進或使用非食用物質等違法案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控制涉案人員,固定證據、深入偵辦。嚴厲打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從嚴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保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確保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順利開展。要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堵塞監管漏洞。認真落實檢驗檢疫不合格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研究制定牛、羊、禽類無害化處理補貼制度,防止不安全肉品流入市場。加強對鮮肉和肉制品的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工作,結合實施國家、省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對重大鮮肉和肉制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處理。
(二)加強配合,協調聯動。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畜禽養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肉品流通、餐飲服務、進出口各環節全程監管,無縫隙銜接。要加快鮮肉和肉制品地方標準體系建設步伐,篩選推廣一批肉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健全肉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積極推進記錄、查詢信息的電子化,逐步實現鮮肉和肉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通查通識。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整頓治理的成效,表揚先進典型,曝光落后單位,形成治理工作良好輿論氛圍。定期公布定點屠宰企業名單,便于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典型案件,深入開展案件警示教育,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按照《河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肉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措施。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對媒體曝光的肉品質量安全問題,迅速、及時地進行調查處理。
各設區市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每月5日前向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報送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2012年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