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凈化我市保健食品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根據《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市政府決定,從2008年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為此,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全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長孫云飛任組長,常務副市長李平任第一副組長,副市長王海彥、杜長平和市政府副秘書長葛冠榮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葛冠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辦公。
二、工作目標及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發證、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1個月的集中整治和2個月的規范提高,使制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市場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虛假宣傳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保健食品產業進一步發展,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進一步提高、對保健食品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衛生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非法生產保健食品行為;負責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和監管,查處保健食品虛假標注、夸大宣傳,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食品、保健食品仿冒藥品名稱、宣傳對疾病具有預防治療作用,保健食品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和藥品經營單位違法經營保健食品的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加強對經營假冒保健食品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識、標志、商標及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的整治,查處保健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質監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已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的清理整頓工作,負責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的監管。對與藥品同名的保健食品和食品標準應予取消。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銷售藥品的違法行為。
公安部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安全保障,依法查處妨礙有關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查處非法出租民房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中涉嫌犯罪行為。
廣電部門負責監管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對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的審查工作,嚴格落實廣告審查員制度和逐級報批制度,協助工商部門查處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行為。
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查處違法印刷保健食品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的行為。
三、整治內容
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藥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保健食品儲運環節和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等為重點,以太和縣為重點區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著力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儲運假劣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不實行為。查禁偽造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標識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的食品。
(一)整頓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和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重點摸清企業原料采購、產品生產、檢驗檢測的基本狀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嚴禁在保健食品中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和藥物,嚴禁生產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及未經許可的保健食品,凡名稱、標簽、包裝不符合注冊管理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出廠。同時加大整治力度,清查地下生產保健食品“黑窩點”,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取締。
(二)整頓規范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對全市經銷保健食品的批發企業、商場(超市)、藥店、保健食品專營店等場所進行拉網式的全面清查,重點檢查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持證情況、進貨查驗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嚴禁宣傳保健食品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嚴禁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嚴禁銷售未經批準以及偽造批準證書、文號的假冒保健食品,嚴禁含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加大對農村保健食品市場的整治力度。經營單位要嚴把進貨關,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查驗相關手續。
(三)整頓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加強對報紙、電臺、電視臺、期刊、店堂廣告、戶外廣告牌、宣傳單和宣傳品等監督檢查,進一步整頓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對宣傳療效,未經審批擅自發布或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以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消費者、患者的身份為產品功效作宣傳,含有不科學的承諾或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通過夸大某種健康狀況或疾病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保健食品廣告和虛假宣傳等行為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開展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對地下生產、地下批發保健食品行為予以取締并從嚴處罰。同時,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實行有獎舉報制度。
(二)規范提高階段(2008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通過集中整治,使全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持證率達到100%,經營單位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到100%,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批準率達到100%,夸大或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療效、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違法行為得到明顯遏制。
(三)建立長效監管機制(2008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整治與建設、懲治與預防、專項行動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下移監管重心,強化源頭治理,狠抓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建立和完善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制定監督抽查計劃,定期不定期對市場上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查,形成覆蓋全市的監管網絡,著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持續性、經常化。
五、具體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督促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公安、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要精心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執法制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部署和要求,加大對保健食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查,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和其他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力度,狠抓一批影響較大、社會反映強烈、擾亂保健食品市場的案件,并在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構成犯罪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要強化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獲得批準的保健食品和企業名單、通過審查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大力宣傳保健食品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消費者識別真假的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新聞單位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自覺抵制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廣告,大力宣傳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孫云飛 市政府市長
第一副組長:李 平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 組 長:王海彥 市委常委、副市長
杜長平 市政府副市長
葛冠榮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王文琦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曹化之 市衛生局局長
李 輝 市工商局局長
程 剛 市質監局副局長
程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長
漆德安 市廣電局局長
劉其杰 市新聞出版局局長
王涇波 太和縣政府縣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葛冠榮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文琦、曹化之、李輝任辦公室副主任,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辦公。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全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長孫云飛任組長,常務副市長李平任第一副組長,副市長王海彥、杜長平和市政府副秘書長葛冠榮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葛冠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辦公。
二、工作目標及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發證、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1個月的集中整治和2個月的規范提高,使制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市場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虛假宣傳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保健食品產業進一步發展,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進一步提高、對保健食品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衛生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非法生產保健食品行為;負責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和監管,查處保健食品虛假標注、夸大宣傳,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食品、保健食品仿冒藥品名稱、宣傳對疾病具有預防治療作用,保健食品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和藥品經營單位違法經營保健食品的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加強對經營假冒保健食品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識、標志、商標及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的整治,查處保健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質監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已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的清理整頓工作,負責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的監管。對與藥品同名的保健食品和食品標準應予取消。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銷售藥品的違法行為。
公安部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安全保障,依法查處妨礙有關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查處非法出租民房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中涉嫌犯罪行為。
廣電部門負責監管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對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的審查工作,嚴格落實廣告審查員制度和逐級報批制度,協助工商部門查處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行為。
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查處違法印刷保健食品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的行為。
三、整治內容
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藥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保健食品儲運環節和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等為重點,以太和縣為重點區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著力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儲運假劣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不實行為。查禁偽造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標識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的食品。
(一)整頓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和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重點摸清企業原料采購、產品生產、檢驗檢測的基本狀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嚴禁在保健食品中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和藥物,嚴禁生產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及未經許可的保健食品,凡名稱、標簽、包裝不符合注冊管理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出廠。同時加大整治力度,清查地下生產保健食品“黑窩點”,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取締。
(二)整頓規范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對全市經銷保健食品的批發企業、商場(超市)、藥店、保健食品專營店等場所進行拉網式的全面清查,重點檢查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持證情況、進貨查驗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嚴禁宣傳保健食品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嚴禁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嚴禁銷售未經批準以及偽造批準證書、文號的假冒保健食品,嚴禁含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加大對農村保健食品市場的整治力度。經營單位要嚴把進貨關,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查驗相關手續。
(三)整頓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加強對報紙、電臺、電視臺、期刊、店堂廣告、戶外廣告牌、宣傳單和宣傳品等監督檢查,進一步整頓規范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對宣傳療效,未經審批擅自發布或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以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消費者、患者的身份為產品功效作宣傳,含有不科學的承諾或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通過夸大某種健康狀況或疾病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保健食品廣告和虛假宣傳等行為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開展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對地下生產、地下批發保健食品行為予以取締并從嚴處罰。同時,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實行有獎舉報制度。
(二)規范提高階段(2008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通過集中整治,使全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持證率達到100%,經營單位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到100%,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批準率達到100%,夸大或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療效、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違法行為得到明顯遏制。
(三)建立長效監管機制(2008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整治與建設、懲治與預防、專項行動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下移監管重心,強化源頭治理,狠抓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建立和完善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制定監督抽查計劃,定期不定期對市場上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查,形成覆蓋全市的監管網絡,著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持續性、經常化。
五、具體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督促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公安、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要精心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執法制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部署和要求,加大對保健食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查,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和其他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力度,狠抓一批影響較大、社會反映強烈、擾亂保健食品市場的案件,并在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構成犯罪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要強化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獲得批準的保健食品和企業名單、通過審查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大力宣傳保健食品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消費者識別真假的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新聞單位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自覺抵制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廣告,大力宣傳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阜陽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孫云飛 市政府市長
第一副組長:李 平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 組 長:王海彥 市委常委、副市長
杜長平 市政府副市長
葛冠榮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王文琦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曹化之 市衛生局局長
李 輝 市工商局局長
程 剛 市質監局副局長
程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長
漆德安 市廣電局局長
劉其杰 市新聞出版局局長
王涇波 太和縣政府縣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葛冠榮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文琦、曹化之、李輝任辦公室副主任,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