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編辦:
我局原有2個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即:合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合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劃調整后,新增了1個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合肥市畜牧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合肥市漁政監督管理站)。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獸醫管理體制,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畜牧水產技術推廣和漁政監督管理等工作,保證局屬單位執法監督、檢疫和技術推廣等職能履行到位。現懇請貴辦對我局屬單位主要職責進一步予以明確。
請函復。
附件:市畜牧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合肥市畜牧水產局
2013年1月31日
附件:合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動物防疫監督和動物檢疫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對飼養、經營動物和生產、經營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執行動物衛生相關規定情況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動物防疫、檢疫違法行為;負責全市官方獸醫、執業獸醫資格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志的管理;承擔市局交辦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養殖投入品以及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市局及上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合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
負責城區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的具體實施;負責外埠進肥動物及動物產品申報查驗工作;負責組織發放動物防疫疫苗及防疫標識,做好重大動物防疫物資儲備;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等技術工作;承擔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負責城區寵物狂犬病免疫工作;負責檢查指導所轄縣(市)區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擔市局交辦的醫政管理工作;承擔市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合肥市畜牧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合肥市漁政監督管理站)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漁政漁船漁港管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畜牧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漁政執法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漁業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和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負責漁業船舶的檢驗、登記、檢查和監督管理;負責漁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水產品檢測和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治;負責漁業資源、畜禽品種遺傳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監測、調查和保護;負責畜牧水產業生產統計、公共信息服務、培訓教育和職業技能鑒定;負責畜牧水產新品種、新模式、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