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農標中心: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防范“發光肉”進入生產加工環節的通知》(質檢食監函〔2010〕55號)、《關于組織對蜜餞產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10〕110號)和《關于督促化妝品生產企業加強滑石粉原料管理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10〕121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對轄區內所有肉制品獲證生產企業開展檢查,重點是肉品原料入廠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同時書面告知企業把好肉品原料采購進廠關,杜絕使用“發光肉”原料進行生產,如發現“發光肉”原料,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監督部門報告。檢查及告知情況表(見附件1)于4月10日前報省局食品處。
二、各地質監部門要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通知轄區內所有獲證蜜餞產品生產企業按照要求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對企業自查情況進行檢查核實。農標中心按照要求,對全省蜜餞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原則上每家企業抽取一組樣品。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抽樣檢驗情況匯總表、經費決算表(國質檢食監函〔2010〕110號文件附件1、附件2、附件3)于4月20日前報省局食品處。
三、將購進滑石粉原料以及出廠化妝品中有關石棉項目檢驗的要求書面告知轄區內所有化妝品獲證生產企業,并要求企業按期提交落實告知事項的報告。在此基礎上,對其落實石棉項目檢驗責任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報省局食品處。
聯系人:舒勇 張斌 電話:0551-3356187、3356014
附件下載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