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省質監局印發了《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規定(試行) 》(魯質監標字〔2008〕269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分工
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和保稅區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由市局負責辦理,其他區市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由所在地質監(分)局負責辦理。市局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二、完善企業產品標準審查工作
企業產品標準的審查一般應采取標準審查會的方式進行,標準審查會由企業組織,也可以委托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等組織,或者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安排有關專家進行。標準審查會由研發、生產、檢驗、監督、標準化和銷售等方面的人員組成專家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直接參與企業產品標準起草的人員不得作為專家組成員參加審查。標準須經專家組全體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審查結論可以作為企業正式批準發布企業產品標準的技術依據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依據。
參與審查的專家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者大專以上學歷和三年以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強制性標準,了解相關產品國內外技術標準和生產工藝技術要求等情況。市局和有關區(市)分局可以按照上述條件建立“專業標準化專家庫”,供企業和有關單位在進行產品標準審查時根據專業領域選用。
三、強化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有關方面責任
企業是企業產品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主體,應當對其產品標準的內容及實施后果承擔責任。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是企業將批準發布的企業產品標準告知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并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存檔備查的行為,企業應當對所提交備案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參加標準審查的專家在審查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嚴肅認真的態度,保守涉及的技術和商業秘密,保證審查結果的正確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并對審查意見(結論)負責。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產品標準備案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對已經備案的企業產品標準可以開展監督檢查,發現應當備案的企業產品標準未辦理備案手續的,或者超過備案有效期限而未重新辦理備案手續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向社會公告;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當取消備案。
附件:
1、《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規定(試行) 》
2、備案用文書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