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要求,省政府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規范性文件集中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民委〈關于進一步落實宗教團體房產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5〕3號)等626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執行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05〕7號)等66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軍隊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1981〕44號)等326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上述廢止、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626件)
2.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66件)
3.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326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9日
按照《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要求,省政府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規范性文件集中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民委〈關于進一步落實宗教團體房產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5〕3號)等626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執行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05〕7號)等66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軍隊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1981〕44號)等326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上述廢止、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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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