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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集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3-09-06 291
核心提示:各市、省直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部署和要求,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和相關
各市、省直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部署和要求,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和相關部門聯合制定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近幾年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立足本職,廣泛開展“限塑”整治,總體上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集貿市場一直是“限塑”整治的薄弱環節,市場內違規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現象時有反彈,群眾反映強烈,我們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市場監管,不斷鞏固“限塑”整治成果。
 
  現就進一步強化集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責任意識,加強對“限塑”整治的組織領導。對塑料購物袋限產限售限用,是減少“白色污染”,推進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不斷增強對“限塑”工作重大意義和加強“限塑”整治重要性、長期性的認識,抓住關鍵環節,認真履行職責,強化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推進“限塑”整治深入開展。
 
  二、采取多種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做到三個結合。堅持集中專項整治和日常巡查檢查相結合,堅持部門執法和聯合執法相結合,堅持依法懲治和教育引導相結合,使集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不斷、力度不減,不斷增強實效。
 
  三、進一步改進宣傳方式,形成強有力的正面引導。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做耐心細致的宣傳教育引導工作,深入宣傳不合格塑料購物袋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增強經營者執行“限塑令”的主動性、自覺性,引導消費者轉變購物習慣,爭取更廣泛的支持配合,強化“限塑”的群眾基礎。以“限塑令”實施情況納入文明城市和農村文明集市創建為契機,推動城鄉集貿市場限塑形勢進一步好轉。
 
  四、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努力形成長效監管機制。與有關部門共同強化市場開辦者的責任,促使其自我約束、自我規范。指導市場開辦者加強市場管理,引導在市場內設立專營(或兼營)合格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統一采購、銷售。設立“限塑”監督舉報電話,動員廣大消費者自覺參與“限塑”工作。結合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將“限塑”進一步納入日常規范管理,注意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做法。
 
  五、進一步齊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在地方政府統籌領導下,與其他部門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執法、異地協查制度,及時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密切追蹤源頭和流向,強化“限塑”工作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綜合管理。
 
  六、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形成高壓態勢。近期各地要開展一次“限塑”工作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在市場內繼續違規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特別是無合格標識的超薄塑料購物袋)行為,嚴厲處罰屢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責任的市場開辦者,并可向社會公告處罰情況,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嚴查向市場內經營者銷售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違法行為。
 
  七、強化督促檢查,及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各地要將開展集貿市場“限塑”專項行動情況于10 月20 日前報省局市場處。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 年8 月28 日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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