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生產企業:
定量灌裝機是納入國家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其計量性能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到所灌裝產品的凈含量的準確性,是貿易結算的依據,應依法實施強制檢定。
為了加強對生產企業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計量監督管理,打擊生產領域在定量包裝產品凈含量上弄虛作假、欺詐消費者的不法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鄭州市質監局定于2013年1月6日至12月20日對鄭州市制藥、農藥、獸藥、食品、飲料、啤酒、白酒、化妝品、奶制品等生產企業的定量灌裝機依法實施強制檢定,各單位的定量灌裝機應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望各有關企業積極配合此次強制檢定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強檢。對檢定不合格和拒絕檢定的企業,由檢測中心上報市局計量處,并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