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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識工作的通知(穗質監函[2010]370號)

   2010-11-13 963
核心提示:  各一次性塑料餐飲具生產企業:  為規范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識工作,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對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注問題

  各一次性塑料餐飲具生產企業:

  為規范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識工作,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對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注問題提出以下要求:

  一、請企業立即對照《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 18006.1-2009),對其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標簽標識進行自查,檢查耐溫性能(耐熱水、熱油),耐微波爐實驗等出廠檢驗;規范標識標注,特別是產品外包裝表面和包裝內的說明性標簽標注餐盒的使用條件,必須聲明耐高溫或不耐溫,耐用最高溫度。必須聲明是否可微波加熱使用以及使用溫度。必須聲明耐熱油或不耐油。

  二、目前,市面上一次性塑料餐盒單個產品上普遍無不耐溫、不耐熱油、不能用于微波爐加熱等正確使用警示的標注。消費者在市場上通常購買和使用的是拆裝后的單個或數個餐盒,難以查閱產品大包裝表面標簽和產品大包裝內的說明性標簽,且大部分消費者不具有塑料餐盒安全使用條件的專業知識,大多數人會因為一次性塑料餐盒在微波爐中或于高溫下不會發生可見的變化,就忽視了其超范圍使用可能產品的安全問題。因此,沒有在單個一次性塑料餐飲盒產品上標注使用條件和警示標注,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誤用而產生安全隱患。建議企業在每個餐盒上標注餐盒的關鍵使用條件,讓消費者得到正確的使用指引。

  二○一○年七月七日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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