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開展食品及相關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化妝品)委托加工備案工作,市局對食品、相關產品委托加工備案的有關要求進行了修訂,并制定了《北京市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備案的管理辦法》(試行)及《北京市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相關產品備案的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12年1月1日期實施,市局于2005年11月11日發布的《關于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備案規定》中涉及委托加工食品、相關產品備案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上述兩個《辦法》,并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附件:
1、 《北京市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備案的管理辦法》(試行).zip
2、 《北京市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相關產品備案的管理辦法》(試行).zip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