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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對高營養生物合成功能保健蛋有關問題的批復(衛法監發〔2002〕43號)

   2006-12-10 765
核心提示:河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高營養生物合成功能保健蛋有關問題的請示》(冀衛法監函〔2001〕5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河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高營養生物合成功能保健蛋”有關問題的請示》(冀衛法監函〔2001〕5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高營養生物合成功能保健蛋不宜作為保健食品申報;作為普通食品生產銷售時,不得宣傳功能。

  此復。

  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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