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2016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5月22日
湖北省2016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6〕3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見》(鄂政發〔2015〕21號)要求,為全面推進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1%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5%以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和“瘦肉精”監測合格率達到98?2%以上;生鮮乳和禽蛋產品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達到100%;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5%以上。
(二)原糧質量安全抽檢質量合格率、宜存率、衛生監測合格率均達到90%以上。
(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和市、縣城區市政供水管網末梢水質抽檢合格率均達到95%以上。
(四)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一次性通過率達到90%;食品污染、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監測實現縣級行政區域100%覆蓋。
(五)食用農產品、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現場監督檢查率達到100%,發現問題的整改率達到100%。
(六)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覆蓋100%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品種。
(七)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的比率達到100%。
(八)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處理覆蓋50%設區的城市。
(九)城鄉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覆蓋率達到100%。
(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公眾知曉率達到80%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夯實食品安全基礎。
1?科學制定工作規劃。各地要結合實際,編制《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十三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相銜接,明確目標任務、重點項目、保障措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著力提升現代化、專業化治理能力。
2?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強化監管基礎。推進標準化建設,按照硬件設施“十個一”的要求,統籌規劃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等設施裝備的配備。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達到30%以上。
3?扎實推進“兩個創建”工作。深入推進武漢、襄陽、宜昌等地國家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在縣(市、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活動。深入推進五峰、江夏、云夢、潛江、松滋等縣(市、區)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和26個縣(市、區)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試點工作。鼓勵其他地方積極開展“兩個創建”活動。
4?加強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市、縣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全面整合縣(市、區)有關部門檢驗檢測資源,明確工作職能,建立綜合性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優化配置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市(州)按4份/千人標準統籌落實食品檢驗檢測任務。
5?加強網格化監管。全面實行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科學劃定監管網格,明確監管責任人員及工作職責,做到“定格、定人、定責、定標”。充分調動和發揮網格員工作積極性,實現城鄉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全覆蓋。
6?加強重難點問題治理。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疏堵結合、社會共治的原則,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生產區、小餐飲便民服務區建設,引導小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加大對食品“三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重難點問題的綜合治理力度,整治環境衛生,改善經營條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武漢、宜昌、黃石、十堰等地要加快推進國家試點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荊州、黃岡、潛江等地要加快實施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處理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實踐加強餐廚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
7?突出重大項目支撐。堅持“政府扶持、市場運作、嚴格監管、優化服務”的原則,統籌規劃食品生產經營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食品生產加工園區、大中型批發交易市場、農貿市場和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升級改造等重大項目建設,提高食品主渠道供應保障水平。
8?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平臺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構建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為實現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撐。建設食品安全信息查詢系統,在超市、農貿市場、車站、行政服務中心等人群集聚場所安裝食品安全公眾查詢終端(智能查詢機),方便和服務群眾,接受群眾監督。各市(州)主城區不少于10臺,各縣(市、區)主城區不少于5臺(武漢、襄陽、宜昌三個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城市自行確定建設標準)。暢通農村信息渠道,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作用,推進食品安全信息進村入戶。
(二)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1?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
(1)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科學設置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點位,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監測數據共享,定期發布土壤環境質量信息。加強農村污水治理和農業源污染防治,嚴禁糧食主產區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推進江漢平原糧食產區、江漢油田采油區、荊襄磷礦、孝感黃麥嶺磷礦區、大冶有色金屬冶煉區等區域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建設,實施種植業結構調整等綜合治理。
(2)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管。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水環境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水源保護區內威脅水質安全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水質檢測制度,對城區供水單位的原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等進行水質檢測,發布水質公告。加強農村飲水供水設施建設及保護。
(3)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農獸藥生產經營許可管理。開展農藥、化肥、獸藥、飼料質量監督抽查,健全檢打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各種行為,以及超范圍(含超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超標準、不按安全間隔期(休藥期)使用農獸藥的違法行為。
(4)加強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等良好農業操作行為規范,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推進“三品一標”農產品全面用標工作,提高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經營規模。繼續建設完善標準化菜園、茶園、果園45個,標準化養殖場150個,水產健康養殖場100個。
(5)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監管。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含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落實種植、養殖規范管理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檢驗,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嚴格查驗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購貨憑證)和質量合格證明,加強對無產地證明、合格證明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督促食品加工企業和市場經營者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禁無產地證明(購貨憑證)、質量合格證明的食用農產品進入食品加工企業(園區)、批發市場、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零售市場、餐飲服務單位、單位食堂等生產經營環節。建立食用農產品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管巡查力度,強化監督抽檢,依法公開監管和抽檢信息。
2?強化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1)嚴格生豬定點屠宰和畜禽肉檢疫監管。實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監管部門責任清單管理。全面推行A類屠宰企業五本臺賬標準化;規范鄉鎮屠宰場點經營,探索建立縣域集中屠宰統一配送一體化經營模式。嚴格規范畜禽養殖、運輸、屠宰、交易等重點環節的檢疫監督。實行生豬屠宰廠(場)“瘦肉精”自檢和動檢部門檢測與檢疫同步,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開具檢疫合格證。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嚴防病害動物產品上市流通,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2)嚴格糧食質量安全監管。督促糧庫嚴格落實糧食入庫和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儲糧技術規范、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加大糧食質量安全抽檢力度,開展收購糧食中的重金屬及真菌毒素等衛生項目的檢測,做好超標糧食的處理工作,嚴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3)嚴格食品進出口監管。探索實施進口食品預先檢驗、優良進口商評定和進出口食品企業信譽記錄等制度,推進進口食品隨附官方證書全覆蓋,督促進出口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預警。開展進口奶粉、食用植物油、養殖水產品、肉類及酒類專項治理,嚴把進口食品準入關。加強供港澳食品的檢驗監管,開展供港澳食用農產品專項治理。提升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開展出口食品“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實現出口食品和內銷食品“同線同標同質”。
(4)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許可條件合規性監督檢查力度,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要點清單,實現規范化、痕跡化和信息化日常監管。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單位年度監督檢查全覆蓋,規范互聯網食品經營,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完善相關記錄。針對群眾關注度高、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全面、準確、及時公開監督檢查和抽檢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5)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規范消毒餐飲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審批,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建設。完善和落實食品相關產品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加強監督抽查監測,強化關鍵風險點控制,提升食品相關產品質量。
(6)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鄂食藥安辦文〔2016〕12號),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清源”“凈流”“掃雷”“利劍”四大專項整治行動,凈化農村食品安全環境。
(7)加大食品安全重點問題整治力度。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豆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區、校園周邊、旅游景區、車站碼頭為重點區域,針對農獸藥殘留、“兩超一非”等重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打擊走私糧食、肉及肉制品、奶粉專項整治行動。
3?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理。
(1)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開展“荊楚風味,標準先行”活動。每個市州至少推出一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建立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公布工作機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強化食品安全標準工作與監管執法工作的銜接。
(2)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等重點實驗室的評審和遴選工作,建設一批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重點實驗室,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的設備平均達標率達到90%以上。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會商、通報、交流機制,加強風險防控對策研究。
(3)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研判,針對重點品種、重點業態、重點環節、重點區域,查找風險關鍵點,科學劃分企業風險等級,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在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大型商超、大型餐飲企業開展風險分級管理試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三)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通過加強法制培訓教育,增強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義務,嚴格落實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制度規定。
2?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推動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
3?督促企業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點食品,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依法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經營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鼓勵保稅區開展進口乳粉、紅酒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4?推進食品安全領域科技創新。開展食品加工過程質量控制基礎研究,突破基于全產業鏈的食品質量檢測識別技術、評估預警技術及溯源控制技術,構建食品質量一體化解決體系。
5?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制度,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等級評定活動,實施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錄入、歸集與使用管理制度,構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信用信息交換與共享。
6?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經驗,全面實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7?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以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鼓勵廣播電視、報紙雜志、門戶網站等開通食品安全專欄,運用微信、微博、手機應用等新媒體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傳力度,推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使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及食品安全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細化目標,分解任務,統籌安排,扎實推進。要強化組織協調,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互動有力、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將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資金統籌力度,確保工作需要。要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確保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查督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監督指導,把督查督辦貫穿到年度工作的全過程,專項督導檢查年度不少于2次。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責任不力的,按照《湖北省行政問責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執紀問責。
(三)嚴格考核評價。各地要按照《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和《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要求,將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作為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導向作用,強化“黨政同責”、“四個最嚴”及“四有兩責”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湖北省2016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5月22日
湖北省2016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6〕3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見》(鄂政發〔2015〕21號)要求,為全面推進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1%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5%以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和“瘦肉精”監測合格率達到98?2%以上;生鮮乳和禽蛋產品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達到100%;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5%以上。
(二)原糧質量安全抽檢質量合格率、宜存率、衛生監測合格率均達到90%以上。
(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和市、縣城區市政供水管網末梢水質抽檢合格率均達到95%以上。
(四)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一次性通過率達到90%;食品污染、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監測實現縣級行政區域100%覆蓋。
(五)食用農產品、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現場監督檢查率達到100%,發現問題的整改率達到100%。
(六)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覆蓋100%行政區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品種。
(七)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的比率達到100%。
(八)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處理覆蓋50%設區的城市。
(九)城鄉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覆蓋率達到100%。
(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公眾知曉率達到80%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夯實食品安全基礎。
1?科學制定工作規劃。各地要結合實際,編制《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十三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相銜接,明確目標任務、重點項目、保障措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著力提升現代化、專業化治理能力。
2?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強化監管基礎。推進標準化建設,按照硬件設施“十個一”的要求,統籌規劃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等設施裝備的配備。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達到30%以上。
3?扎實推進“兩個創建”工作。深入推進武漢、襄陽、宜昌等地國家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在縣(市、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活動。深入推進五峰、江夏、云夢、潛江、松滋等縣(市、區)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和26個縣(市、區)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試點工作。鼓勵其他地方積極開展“兩個創建”活動。
4?加強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市、縣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全面整合縣(市、區)有關部門檢驗檢測資源,明確工作職能,建立綜合性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優化配置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市(州)按4份/千人標準統籌落實食品檢驗檢測任務。
5?加強網格化監管。全面實行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科學劃定監管網格,明確監管責任人員及工作職責,做到“定格、定人、定責、定標”。充分調動和發揮網格員工作積極性,實現城鄉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全覆蓋。
6?加強重難點問題治理。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疏堵結合、社會共治的原則,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生產區、小餐飲便民服務區建設,引導小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加大對食品“三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重難點問題的綜合治理力度,整治環境衛生,改善經營條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武漢、宜昌、黃石、十堰等地要加快推進國家試點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荊州、黃岡、潛江等地要加快實施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處理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實踐加強餐廚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
7?突出重大項目支撐。堅持“政府扶持、市場運作、嚴格監管、優化服務”的原則,統籌規劃食品生產經營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食品生產加工園區、大中型批發交易市場、農貿市場和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升級改造等重大項目建設,提高食品主渠道供應保障水平。
8?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平臺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構建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為實現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撐。建設食品安全信息查詢系統,在超市、農貿市場、車站、行政服務中心等人群集聚場所安裝食品安全公眾查詢終端(智能查詢機),方便和服務群眾,接受群眾監督。各市(州)主城區不少于10臺,各縣(市、區)主城區不少于5臺(武漢、襄陽、宜昌三個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城市自行確定建設標準)。暢通農村信息渠道,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作用,推進食品安全信息進村入戶。
(二)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1?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
(1)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科學設置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點位,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監測數據共享,定期發布土壤環境質量信息。加強農村污水治理和農業源污染防治,嚴禁糧食主產區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推進江漢平原糧食產區、江漢油田采油區、荊襄磷礦、孝感黃麥嶺磷礦區、大冶有色金屬冶煉區等區域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建設,實施種植業結構調整等綜合治理。
(2)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管。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水環境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水源保護區內威脅水質安全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水質檢測制度,對城區供水單位的原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等進行水質檢測,發布水質公告。加強農村飲水供水設施建設及保護。
(3)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農獸藥生產經營許可管理。開展農藥、化肥、獸藥、飼料質量監督抽查,健全檢打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各種行為,以及超范圍(含超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超標準、不按安全間隔期(休藥期)使用農獸藥的違法行為。
(4)加強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等良好農業操作行為規范,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推進“三品一標”農產品全面用標工作,提高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經營規模。繼續建設完善標準化菜園、茶園、果園45個,標準化養殖場150個,水產健康養殖場100個。
(5)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監管。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含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落實種植、養殖規范管理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檢驗,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嚴格查驗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購貨憑證)和質量合格證明,加強對無產地證明、合格證明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督促食品加工企業和市場經營者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禁無產地證明(購貨憑證)、質量合格證明的食用農產品進入食品加工企業(園區)、批發市場、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零售市場、餐飲服務單位、單位食堂等生產經營環節。建立食用農產品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管巡查力度,強化監督抽檢,依法公開監管和抽檢信息。
2?強化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1)嚴格生豬定點屠宰和畜禽肉檢疫監管。實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監管部門責任清單管理。全面推行A類屠宰企業五本臺賬標準化;規范鄉鎮屠宰場點經營,探索建立縣域集中屠宰統一配送一體化經營模式。嚴格規范畜禽養殖、運輸、屠宰、交易等重點環節的檢疫監督。實行生豬屠宰廠(場)“瘦肉精”自檢和動檢部門檢測與檢疫同步,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開具檢疫合格證。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嚴防病害動物產品上市流通,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2)嚴格糧食質量安全監管。督促糧庫嚴格落實糧食入庫和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儲糧技術規范、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加大糧食質量安全抽檢力度,開展收購糧食中的重金屬及真菌毒素等衛生項目的檢測,做好超標糧食的處理工作,嚴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3)嚴格食品進出口監管。探索實施進口食品預先檢驗、優良進口商評定和進出口食品企業信譽記錄等制度,推進進口食品隨附官方證書全覆蓋,督促進出口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預警。開展進口奶粉、食用植物油、養殖水產品、肉類及酒類專項治理,嚴把進口食品準入關。加強供港澳食品的檢驗監管,開展供港澳食用農產品專項治理。提升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開展出口食品“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實現出口食品和內銷食品“同線同標同質”。
(4)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許可條件合規性監督檢查力度,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要點清單,實現規范化、痕跡化和信息化日常監管。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單位年度監督檢查全覆蓋,規范互聯網食品經營,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完善相關記錄。針對群眾關注度高、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全面、準確、及時公開監督檢查和抽檢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5)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規范消毒餐飲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審批,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建設。完善和落實食品相關產品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加強監督抽查監測,強化關鍵風險點控制,提升食品相關產品質量。
(6)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鄂食藥安辦文〔2016〕12號),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清源”“凈流”“掃雷”“利劍”四大專項整治行動,凈化農村食品安全環境。
(7)加大食品安全重點問題整治力度。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豆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區、校園周邊、旅游景區、車站碼頭為重點區域,針對農獸藥殘留、“兩超一非”等重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打擊走私糧食、肉及肉制品、奶粉專項整治行動。
3?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理。
(1)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開展“荊楚風味,標準先行”活動。每個市州至少推出一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建立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公布工作機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強化食品安全標準工作與監管執法工作的銜接。
(2)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等重點實驗室的評審和遴選工作,建設一批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重點實驗室,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的設備平均達標率達到90%以上。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會商、通報、交流機制,加強風險防控對策研究。
(3)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研判,針對重點品種、重點業態、重點環節、重點區域,查找風險關鍵點,科學劃分企業風險等級,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在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大型商超、大型餐飲企業開展風險分級管理試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三)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通過加強法制培訓教育,增強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義務,嚴格落實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制度規定。
2?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推動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
3?督促企業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點食品,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依法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經營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鼓勵保稅區開展進口乳粉、紅酒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4?推進食品安全領域科技創新。開展食品加工過程質量控制基礎研究,突破基于全產業鏈的食品質量檢測識別技術、評估預警技術及溯源控制技術,構建食品質量一體化解決體系。
5?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制度,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等級評定活動,實施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錄入、歸集與使用管理制度,構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信用信息交換與共享。
6?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經驗,全面實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7?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以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基地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鼓勵廣播電視、報紙雜志、門戶網站等開通食品安全專欄,運用微信、微博、手機應用等新媒體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傳力度,推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使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及食品安全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實施方案,細化目標,分解任務,統籌安排,扎實推進。要強化組織協調,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互動有力、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將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資金統籌力度,確保工作需要。要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確保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查督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監督指導,把督查督辦貫穿到年度工作的全過程,專項督導檢查年度不少于2次。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責任不力的,按照《湖北省行政問責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執紀問責。
(三)嚴格考核評價。各地要按照《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和《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要求,將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作為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導向作用,強化“黨政同責”、“四個最嚴”及“四有兩責”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