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處室、各直屬單位,相關社會組織:
為加強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等社會組織的自律與誠信建設,進一步整治亂攤派、強制入會收取會費等問題,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實施方案》(閩民管〔2015〕151號),省局制定了《整治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亂攤派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落實。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
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亂攤派實施方案
為加強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等社會組織的自律與誠信建設,規范其收費行為,提升其社會形象,增強其公信力,進一步整治亂攤派、強制入會收取會費等問題,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實施方案》(閩民管〔2015〕151號),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對象范圍
經省民政廳登記備案、我局為業務主管部門的學(協)會等社會組織,包括:福建省藥學會、福建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福建省保健品化妝品協會。
二、主要整治任務
對下列五類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一)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二)向企事業單位派捐索捐、強拉贊助等行為:
(三)強制企事業單位接受服務,并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
(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五)未按規定涉企收費等行為。
三、整治進度安排
(一)在已開展的年度檢查的財務收支和會費使用自查基礎上,相關社會組織應針對上述整治任務,立即組織開展亂攤派問題的自查自糾和違規收費清理工作。7月17號前,將蓋章后的書面自查自糾報告報送省局人事教育處。
(二)7月25日前,分別由科技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保化安全監管處牽頭,財務處、人教處配合,組成檢查小組對3家學(協)會組織(福建省藥學會、福建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福建省保健品化妝品協會)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存在亂攤派行為等問題的,視情節依法要求整改或給予行政處罰。
(三)7月28日前,檢查小組將檢查情況書面報省局人事教育處,由人教處總結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工作情況并報送省民政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工作實效。各有關處室、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二)強化檢查指導,建立長效機制。各有關處室要加強對對口社會組織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加強誠信自律建設,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健全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和民主機制。要鼓勵社會團體減免企業會費、支持企業發展,提高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舉報電話:0591-86295901
舉報郵箱:rjc@fjqi.gov.cn
為加強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等社會組織的自律與誠信建設,進一步整治亂攤派、強制入會收取會費等問題,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實施方案》(閩民管〔2015〕151號),省局制定了《整治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亂攤派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落實。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
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亂攤派實施方案
為加強省級食品藥品行業學(協)會等社會組織的自律與誠信建設,規范其收費行為,提升其社會形象,增強其公信力,進一步整治亂攤派、強制入會收取會費等問題,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實施方案》(閩民管〔2015〕151號),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對象范圍
經省民政廳登記備案、我局為業務主管部門的學(協)會等社會組織,包括:福建省藥學會、福建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福建省保健品化妝品協會。
二、主要整治任務
對下列五類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一)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二)向企事業單位派捐索捐、強拉贊助等行為:
(三)強制企事業單位接受服務,并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
(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五)未按規定涉企收費等行為。
三、整治進度安排
(一)在已開展的年度檢查的財務收支和會費使用自查基礎上,相關社會組織應針對上述整治任務,立即組織開展亂攤派問題的自查自糾和違規收費清理工作。7月17號前,將蓋章后的書面自查自糾報告報送省局人事教育處。
(二)7月25日前,分別由科技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保化安全監管處牽頭,財務處、人教處配合,組成檢查小組對3家學(協)會組織(福建省藥學會、福建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福建省保健品化妝品協會)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存在亂攤派行為等問題的,視情節依法要求整改或給予行政處罰。
(三)7月28日前,檢查小組將檢查情況書面報省局人事教育處,由人教處總結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工作情況并報送省民政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工作實效。各有關處室、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二)強化檢查指導,建立長效機制。各有關處室要加強對對口社會組織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加強誠信自律建設,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健全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和民主機制。要鼓勵社會團體減免企業會費、支持企業發展,提高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舉報電話:0591-86295901
舉報郵箱:rjc@fjqi.gov.cn